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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百万元“家电下乡”标识卡被倒卖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7/30/2012 11:36:36   来源:新华网

  “家电下乡”作为应对金融危机的重要举措,在带动工业、惠农强农、拉动内需、调整经济结构方面成效显著。然而电器行业的一些离职业务员,利用自己对“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熟悉的便利条件,竟在网上倒卖“家电下乡”标识卡,牟取非法利益。

  近日,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高斌等6人。这是衡阳市首次破获倒卖“家电下乡”标识卡案。

  ?网上倒卖数百万元标识卡

  2012年6月,衡阳市公安局蒸湘分局接到市民举报,称有商家业务员在网上倒卖“家电下乡”标识卡,牟取非法利益。接到此举报线索后,公安机关立即进行立案侦查。

  一名高姓业务员进入了警方的视线。公安机关侦查发现,2010年11月至2012年6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高某以35元至130元不等的价格,在网络交易平台购买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空调等“家电下乡”标识卡及编号,依编号加工制作,并聘请犯罪嫌疑人吕某、颜某、刘某等人将所印刷的条形码粘贴在标识卡上,在“家电下乡”网站和重庆“家电下乡”网站上对所粘贴的标识卡、条形码进行辨别核对,然后将确认有效的标识卡、条形码对外销售牟利。

  犯罪嫌疑人高某、吕某、颜某、刘某等人通过淘宝网和“家电销售QQ群”对外发布销售信息,他们为了掩盖其不法行为,以销售照相机、手表等名义在淘宝网上开设网店,在“阿里旺旺”卖家版上联系需要购买“家电下乡”卡、标识码的客户,然后通过物流公司发货给买家(即经销商)。

  截至案发,已非法利用淘宝网账号进行销售涉及广东、湖南、浙江、江苏等20余省市,交易金额数百万元,获利20余万元。

  犯罪嫌疑人汪某、胡某通过QQ、电话等方式联系在衡阳地区对外销售(家电经销商)非法牟利。两人还以经营家用电器店作掩护,骗取农民信任,大量从农民手中收集户口本、身份信息资料和农民用于领取补贴的存折,然后虚开购买家电发票、税票,到国家财政部门冒领国家“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到目前为止,犯罪嫌疑人汪某、胡某通过制作假的税控发票,骗取国家“家电下乡”补贴款3万余元。

  每张卡可赚取220元差价

  据高某交代,他曾是某品牌空调的业务员,利用自己过去的关系,他将案值数百万余元的“家电下乡”标识卡从制造企业倒出来,通过淘宝等网络媒介以每张20元至50元不等的价格,倒卖给家电销售商汪某。

  “目前,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倒卖家电下乡卡赚取差价,卡贩子一般按7%至8%的补贴价格收购空调、冰箱、洗衣机、彩色、电脑等各类标识卡。”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对记者说。

  办案检察官介绍,因为有些城市户口的人也购买了“家电下乡”产品,但是不能享受补贴,因此一些不法分子大量回收标识卡,拿到农村财政报销,享受最高限价13%的补贴,赚取其中的差价。本案中,以2000元的家电下乡电冰箱来计算,收购标识卡的价格一般在40元左右,但如果拿回去报销,按13%的比例算,可获得260元,每卖出一张卡,卡贩子就可赚取220元的差价。

  家电下乡标识卡是家电生产企业在中标后,依照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印制,作为以产品售价的13%进行财政补贴的重要凭证,“家电下乡”的财政补贴政策在限制中标产品价格的同时,还对购买该类家电产品的农民直接进行财政补贴。目前,国家商务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针对日益增多的骗取家电下乡补贴情况制定了《家电下乡政策执行监管及违规处理办法》。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发现,相关部门对一些家电企业缺乏有效监管,造成了一些“家电下乡”标识卡外流。“必须采取措施,从源头防止标识卡的流失,这样才能预防这类案件的发生。”办案人员说。(赵文明 刘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