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财经>财经动态>  正文

一方水虚报3毛5分?——一份供水成本监审报告揭示的秘密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6/26/2012 11:16:10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26日电 水价改革,今年资源类产品价格改革的“重头戏”。近期,长沙、广州、东莞等城市开始陆续上调水价。从“水源地”到“水龙头”,供应一方水到底需要花费多少钱?水价成本的“猫腻”有多少?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辗转获取了一份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清单”,挤出了隐藏于纷繁数字中的“水分”,发现一方水的成本中,企业竟多报0.35元。

  虚报17%,水价成本的秘密在哪里?

  面前这份广州市水价“监审清单”,行内人一看就明白,但对普通老百姓而言,也许仍是一头雾水,更难以想象获得这些数据的艰辛。

  判断水价上涨是否合理,必须先用准确数据揭示真实成本,提高信息透明度。

  去年2月至今年2月,广州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对广州市自来水公司2008年至2010年度情况实施了供水成本监审。在这份“监审清单”中,一方水被企业多报成本0.348元,比真实成本2.016元“虚高”了17.26%。

  “猫腻”从何而来?“清单”显示,城市供水成本包括制水成本、输配成本、期间费用和新增成本四部分,而此次成本监审发现,除了制水成本这一项外,其他三项都掺有“水分”。

  其中,将净水输送到用户过程中的输配成本,企业自报数为3.66亿元,核定数为3.47亿元,被多报了0.19亿元。

  管理、销售和财务等期间费用,企业自报为4.8亿元,核定数为4.58亿元,多报了0.22亿元。

  而引水工程、水厂改造等新增成本这一项“水分”更大,企业自报为8.78亿元,核定数为5.36亿元,被多报了3.42亿元。

  “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分析发现,政府财政投入、企业吃喝费用、“虚高”管网漏损等费用,都被算进企业供水成本中。粗略计算,按广州市相关部门核定的每年近12亿方的供水量,每方水若多收0.35元,一年将超过4亿元!

  剔除0.35元的水分后,按照广州市最新居民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为1.32元/立方米涨至1.98元/立方米,调价幅度为50%。

  涨价理由是否“站得住脚”?

  “投入增加说”“管网漏损说”“企业超支说”是本轮水价改革中不少企业的涨价理由。这些理由能否“站得住脚”?

  --引水工程政府投入17亿元,算到供水成本中?

  为改善水源,广州实施了西江引水工程,资金来源由银行借款、企业自筹、财政拨款三部分组成。记者调查发现,总投资79.7亿元中有政府投入17.3亿元,按成本监审规定不应计入定价成本,更不能转嫁给公众。

  而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却将这17.3亿元巨款,都算到了企业供水成本之中,如果不是在监审中“现形”,公众很可能为这部分财政已承担的成本“重复买单”。

  --管网漏损高,水价自然高?

  管网漏损严重,一向是供水企业亏损、水价上涨的理由。记者调查发现,广州市自来水公司自报的管网漏损率为15.74%,而经过监审核定的管网漏损率为14%,也就是企业多报1.74%,因此每年会多“漏走”2400多万方水。

  缘何“高报”漏损率?业内人士道出玄机:漏损率高,供水成本就高,水价自然就能“水涨船高”。

  --超标吃喝费,也该消费者买单?

  企业的“吃喝费用”该不该算进供水成本中?2008年至2010年期间,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共发生业务招待费1123万元。按照当地成本监审办法规定,这项费用不超过主营业务收入的5‰,且按企业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定价成本,最终核定为674万元,“挤”出吃喝费449万元。

  专家表示,企业为提高水质和服务的成本增加可以理解,但如果把一些超标或不合理的招待费用也跟供水成本挂钩,这相当于认可企业的“乱消费”,最终买单的还是消费者。

  成本监审,何时不再“躲猫猫”?

  资源类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复杂,“专业性强”往往成为一些企业制造“糊涂账”的“挡箭牌”。

  必须承认,广州市相关部门敢于率先公开监审报告、自曝“家丑”的行为,是一个不小的进步。让人产生无限联想的是,那些没有进行监审、或者是监审“走过场”的城市,水价中的“水分”怎能“挤”得出来?

  “清楚亮成本,明白调价格,是公众对于资源类产品价格改革的基本诉求。”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说,如此方能让百姓心服口服,而成本监审正是推动这一改革的重要保障。

  然而,记者在全国多地采访体会到,要见到这份“成本监审清单”实属不易,一些城市水务部门要么拖延推诿,要么涉及秘密,“不宜公开”。

  事实上,为了推动水价改革,国家相关部门一直推动成本监审工作的开展,2010年专门出台《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及《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等多位专家表示,没有切实的成本监审,如何防止企业转嫁所有成本给消费者?成本构成中,谁又能说清楚“哪些合理,哪些不合理”?……一系列公众疑问如果没有合理解释,政府“理顺资源类产品价格”的良好初衷,就很容易走样,成为消费者承担的“单边”涨价,最终是企业私利绑架社会公利。(记者潘林青、陆文军、郭宇靖、商意盈、陈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