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财经>财经动态>  正文

双汇“生蛆门”:别拿投诉者动机说事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6/05/2012 09:40:14   来源:新华网

  据《大河报》报道,6月3日下午,双汇集团副总经理刘金涛称,此事是一场阴谋,索赔者从买走产品到返店索赔不过1个小时许,还全程录像,“哪一个真正的消费者会如此专业?”刘金涛称,双汇集团将依法反击。

  双汇“生蛆门”已经发酵多日,但消费者苦苦等来的回应竟然是“这是一场阴谋”,因为索赔者太过专业了。令人唏嘘。双汇敢于抛出“阴谋论”,或许有些义正言辞的味道,但在事情真相尚明之前就质疑投诉者的动机,倒更像被举报者急于转移话题的惯常手段。比如此前某高校副校长论文涉嫌抄袭遭人举报,其在接受采访时就暗示“举报者动机不纯”。

  “举报者动机不纯”之所以被如此频繁地提及,主要是这样可以起到转移立场和缓解矛盾的作用,其言下之意等同于举报者的道德品质存在瑕疵,举报内容也就不足为信。而当此类情节一旦传出,道德价值判断就迅速占据上风,舆论的导向随之发生转变,比如在上述抄袭事件中,这种转变就表现为从谴责抄袭者变为同情抄袭者的不幸和指责举报人的龌龊。

  诚然,现实中举报者的动机多种多样、各不相同。虽然大多数人纯粹是出于对公众利益的维护,但也不乏有人是囿于自身的利益。可问题是,一个人的举报动机真的有那么重要吗?如果被举报者确实有损害他人权益,就可以因为举报者“动机不纯”或者“掺杂着个人利益”而免于追究吗?进一步而言,所谓“动机”只不过是人的心理活动,又如何查证和确认?

  换句话说,被举报人或单位的义务首先在于对举报内容进行求证,还事实真相,给公众交代,而非质疑举报人的动机甚至人品,借此转移公众注意力。而对于举报人而言,就算“动机”不够高尚,但只要不存在违法违规之举就应该得到宽容和认可,也与被举报者损害他人利益的既成事实无关。说到底,个人的内在动机是私密性的,不应在公共领域被追查。

  回到双汇“生蛆门”上来,即便双汇集团副总经理刘金涛认为索赔者“从买走产品后,又返回店里要求索赔,整个过程不过1个小时许,而且他和跟他一起来的人还全程录像,没有充分的策划和准备,哪一个真正的消费者会如此专业”存在有一定道理,作为一家行业内的品牌企业,也不应当急于抛出阴谋论,质疑其投诉动机,而应该用事情真相服人。

  更何况,在整个事件过程中,仍有一些细节让人狐疑。据报道,5月31日,也就是双汇蛆虫事件被爆料的第五天,郑州工商人员前往双汇涉事“784连锁店”检查,工作人员两次在肉品中发现不明物体,第一个被店内一男子解释为木耳,第二个物体则被此男子抢走-如此耍泼行径,岂是一家责任企业所为?又岂能让公众相信其产品质量没有问题?(廖水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