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财经>财经动态>  正文

史密斯只撕开高盛一边角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3/19/2012 09:48:31   来源:新华网

  美联储3月13日宣布了银行压力测试的结果:美国19家参加测试的银行,有15家银行合格通过。银行股闻讯随即上扬:摩根大通的股价上涨7%,美国银行和高盛银行的股票分别上涨6%。华尔街的很多银行家们喜气洋洋,眉开眼笑。但也恰在此时,高盛出了一个叫格雷格·史密斯(Greg Smith)的 “叛徒”。这位董事总经理兼欧洲、中东和非洲区衍生品业务经理因为高盛游戏客户而愤然辞职,并且在《纽约时报》上发表文章大曝内幕,公开谴责高盛,称今日的高盛已完全丧失了团队合作、正直、人文精神和永远将客户利益放在首位这些核心的企业文化,一切以赚钱为中心,环境的毒性和破坏性前所未见。

  在史密斯先生看来,高盛的问题坏在根上:高层领导出了问题,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不对。根据史密斯揭发,要想在高盛当领导,必须做到三件事:第一,要能挥动“斧头”,即“说服你的客户投资我们想出手的股票或其他产品,因为此类股票赢利的潜力看似不大”;第二,“猎捕大象”(Hunt Elephant),即“设法让你的客户交易——有些是成熟客户,有些是非成熟客户,不管交易什么,只要能够给高盛带来大笔利润”;第三,买卖非流通性和不透明的产品。

  史密斯还揭发,在过去的12个月中,他注意到高盛有5位董事总经理把他们的客户称作“布偶”(muppet)。什么叫将客户玩弄于股掌之中?将客户视作“提线木偶”不就是吗?如果史密斯的揭发属实,客户从今往后理当对高盛敬而远之。

  不过,史密斯在文章中特别提出,高盛从前不是这样的,在长达143年的历史中,高盛也曾讲诚实信用,所以赢得了客户的信任。高盛之所以变坏,史密斯特别点了两人的名,首席执行官劳埃德·布兰克费恩,和总裁加里·科恩。史密斯认定,就是在这两个人掌门公司期间,高盛开始走下坡路了。这么看来,史密斯未免太美化高盛了。高盛并不是2008年金融危机前后才开始做坏事的,在其143年的历史中,早就做过许多丑事和坏事,只不过那时候高盛的声名还不那么显赫,没有成为舆论的焦点而已。

  史密斯自称是好人,最听不得下面的分析师问他:“我们在这个客户身上赚了多少钱?”按照史密斯的自我介绍,似乎他很像华尔街的活雷锋,不仅爱憎分明,而且艰苦奋斗,成长过程是一步一个脚印,从不取捷径,从不投机取巧。这又未免太美化自己了。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高盛面临灭顶之灾,全靠美国政府海量输送美元救急,否则早已破产清盘。在美国政府的扶持下,高盛非但没有倒闭,反而大发奖金。他史密斯有没有拿奖金?如果拿了,现在却又反咬一口,攻击高盛,似有泄私愤之嫌。怎么史密斯2008年拿了钱,会到了2012年3月才醒悟?这就有点像某些中国贪官原配夫人告发夫君:发现夫君有情妇且死不改悔后才检举揭发,否则便共同享受腐败成果。

  当然,世人还是希望高盛内部继续有人反戈一击,否则很多内情外人无法知晓。首恶必办,胁从不问。所谓受蒙蔽无罪,反戈一击有功。当年在安然丑闻之后通过的《萨班斯法》(The Sarbanes-Oxley Act),也是鼓励揭发并保护揭发者的。美国联邦上诉法院2009年即做出判决,明确表示,举报内容并不一定需要属实,只要举报者有理由相信存在问题,即便所举报的问题并不存在,也不能追究举报者的任何责任。 但举报者还是寥寥无几。原因之一就是举报者自身也有问题,“出污泥而不染”?现实中几乎没有。

  高盛等金融机构大佬之所以有恃无恐,主要是因为美国法院姑息养奸,养虎遗患。在2000年之后的一系列大案要案中,美国最高法院做出的判决,进一步限制投资者通过民事诉讼索赔的权利。2005年,美国最高法院重申严格的因果关系;2007年,美国最高法院判定,反垄断法不适用证券行业,尽管证券行业存在佣金过高和搭售等垄断迹象;2008年,美国最高法院判定,就证券索赔而言,连带责任被称作是“骗局责任”(scheme liability),发行人造假的幕后策划者是“次要行为人” (secondary actor),原告索赔必须证明自己购买金融产品是直接听信了幕后策划者的意见;2004年,证交会试图对对冲基金有所监管,但被法院否定。美国法院鼓励投资者仲裁,但仲裁的结果往往是和稀泥,很多仲裁裁决书甚至没有说理的部分。有美国最高法院的保驾护航,华尔街的金融机构自然底气十足。

  从更深层的意义上,高盛等金融机构大佬之所以有恃无恐,是因为其所作所为暗合了人们内心深处的秘密:有谁不想吃夜草、发横财?投资者痛恨内幕交易,却又千方百计地打探上市公司的内幕消息。

  很奇怪的是,在中国现在还有许多人在追捧、推崇高盛。这实在太不合时宜。(作者朱伟一,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