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微博)】(记者 张艳玲)未来五年,北京市计划建设、收购各类保障性住房100万套,其中公开配租配售50万套。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发改委联合发布的《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住房保障规划》(下称《规划》)公布了上述消息;并称,其余50万套将用于“首都功能核心区人口疏解、棚户区改造”等定向安置。
按照《规划》,北京市将竣工各类保障性住房70万套,发放租金补贴家庭10万户。对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做到“应保尽保”。
据财新记者了解,“十一五”期间,北京市新建住房1.23亿平方米,其中“经适房、两限房”是保障房建设主体,共计3000万平方米,占住房总量的24.4%。与之不同的是,“十二五”时期北京市将大力发展公租房,供应数量占到公开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60%以上,达到30万套。并要求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引导市民通过租赁方式解决住房问题。
《规划》在“供应计划”“土地供应力度”“规划布局”“资金投入”等方面都加大力度,要求充分发挥市保障房投资中心融资平台作用,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建设高品质保障性住房;其中,公租房坚持“多主体建设,多方式筹集房源,多渠道筹集资金”。
此外,健全保障性住房建设、审核、分配和后期管理机制,实施保障性住房“阳光工程”,全程引入廉政风险防范和效能监察机制,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规划》提出,要加强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健全市区街三级政府部门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机构;组建市场化的公租房运营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运营及监督管理事务;委托物业服务机构协助做好出售型保障性住房使用的日常检查工作。加大政府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保障性住房出租、出借、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退出机制。
完善保障性住房政府回购机制,完善“出售型”保障房再上市交易和政府回购制度,发挥保障性住房社会公共保障功效,遏制利用保障性住房进行投资投机行为。
探索和创新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模式,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积极探索委托管理、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降低管理成本,加强维护管理,使保障性住房和公用设施始终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此外,《规划》指出,加快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全面完成门头沟采空区、丰台南苑镇、通州老城区三片和丰台长辛店等新增五片棚户区改造任务,基本解决棚户区居民住房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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