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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电子产品回收新规或出 家电企业成本增20亿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2年1月11日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王珍

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的接续政策还没有清晰的眉目,但是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新规2012年或许将出台,家电生产企业的成本预计将会增加。

中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从201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目前与之配套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正在制定中。在《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第三稿中,要求向生产企业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标准为:电视机15元/台、电冰箱12元/台、洗衣机7元/台、房间空调器7元/台、微型计算机10元/台。

“按原计划,《办法》今年肯定出台。”中国家电协会一位相关人士昨天向《第一财经(微博)日报》记者透露,《办法》由财政部牵头制订,环保部、工信部、发改委参与,现在正准备上报国务院。最终何时出台,还没有具体时间表。

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与欧盟电子环保指令(WEEE)类似,建立了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这个制度也是大多数发达国家和地区广泛实施的制度。因此,设立相应的回收处理基金也是大势所趋。

业内人士指出,若按上述标准,这五类家电产品的厂家,一年缴纳的废旧电子回收处理基金将达到约20亿~30亿元。

“肯定会有成本压力。”某大型家电企业的有关负责人表示,“但是整个行业的压力都是一样的;而且十元对上千元的产品来说影响不大,我们估计会直接把这部分费用转嫁给消费者。”

上述人士还透露,该企业正在积极申请拆解企业的资质,“如果能成为拆解企业,就可以领回一部分补贴,抵消掉一些成本。”

目前,国内家电业里,只有TCL、海尔、长虹等少数企业获得了电子产品拆解处理的资质。

“这个资质牌照,环保部给各个省的名额有限。”上述人士说,每个省只有3~4张牌照,欠发达的省份只有1~2张牌照。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时确立的定点拆解处理企业还需要重新申请资质。之前已拿牌照的企业许多“吃不饱”,收集不到足够的旧家电来处理。“它们大部分实力还不是很强,又没有回收渠道。”

因此,中国家电协会的上述人士呼吁,国家应鼓励大型家电生产企业自己回收、拆解处理废旧电子产品。“这样,生产企业才有积极性来推进绿色设计;而且,可以利用销售渠道来加大废旧产品的回收力度;拆解处理回收的材料也易于重新利用。”按目前的管理体系,基金是财政部管,拆解处理企业的资质是环保部管,回收物流企业由商务部管,新加入拆解处理行业的生产企业很难获得拆解资质。

而另一个家电企业的营销负责人则对《办法》的出台持反对态度。“全球经济二次探底,2012年市场环境不乐观,此时出台这一新规,必将增加生产企业和消费者的负担。”而且,只向五类家电产品的厂家收费,所收费用补贴给拆解企业,而拆解企业所拆解的电子产品却不止这五类,这样有失公平。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标准法规首席专家黄文秀预测,随着国内外环保政策的完善,中国家电企业未来的环保成本将会不断增加。“家电企业本来就利润微薄,但这对所有企业都是一样的。水涨船高,随着环保成本增加,产品售价也会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