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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铁路项目依法征地遭误解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12月9日   来源:经济导报

  

“要致富,先修路”,从山西省吕梁市至山东省日照市的运煤铁路专线开工建设本来是皆大欢喜的好事,但是近日本报接到泰安市东平县部分村民的电话称,这条新修运煤铁路沿线4个乡镇部分村民被占耕地补偿款目前已陆续到位,但村民们却没有见到相关文件,有关账目也没有公布,村民想看到关于修路占地补偿的“明白账”。

对此,经济导报记者赴东平县进行了调查采访。调查得知,这一条新建的运煤专线横贯山西、河南、山东三省,全长1260公里。该铁路从泰安市东平县南部穿过,途经湖区、沙河站、洲城、彭集4个镇。该项目是列入国家“十二五”规划的重点工程,也是山东省铁路规划网“四纵四横”中的重要项目,还是东平县境内的首个铁路建设项目。

被征地村民:

补偿款咋不一次发完?

导报记者11月15日来到东平县彭集镇,据当地村民介绍,彭集镇于海村是土地占用比较多的一个村。导报记者看到,于海村的土地均十分平整肥沃,现在已全部种上了绿油油的小麦,运煤铁路线正好横跨此处,铁路线正在施工中。

导报记者看到,工地上工人并不多,只有一个挖掘机在挖土。一杜姓工人告诉导报记者:“项目已经开工建设一年多,这一年间不断有村民以各种理由阻挡施工进行。前两天还有几个村民来闹,说是修建路桥会在田地里留下阴影,有了阴影农作物将不能正常生长,会影响他们的收成,他们希望把那一部分田地也给征用了。”

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陈大爷路过时告诉导报记者,他家在张家圈村,村里也有土地被占用。他们一个村约900人,一亩地补偿3万元,所有村民平分,一亩地一个人大概能分到1800元。这1800元并不是一次性付清,而是分3批发放,第一年给700元,第二年再给700元,剩下的400元要等到第三年。补偿款即使全部到了村上的集体账户,也必须分批领,陈大爷不禁感叹:“这么多钱不一次性发,存在集体账户上,也不知道利息上哪里去了。”

东平县国土局:征地程序无问题

带着村民的疑问,导报记者联系到了东平县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科科长吴兴春,吴兴春就补偿款不能一次性到位等问题给出了解释。

他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征地片区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20号)执行。东平县行政区域内共有两个征地片区,目前所征土地均在第二片区范围内,标准为每亩3万元。去年11月,东平县政府在征地手续报批前已将上述补偿标准、依据等内容,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发布了公告。

随后,东平县国土局相继展开工作,拟定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进行了公示。在履行完所有程序后,及时逐级上报。目前国务院已审查完毕,正在审批过程之中。国务院批准后,3个月内将剩余部分全额拨付到位。具体的纸质文件规定,已发放到各乡镇、街道办指挥部,要求逐级传达学习。

新规出台:加大农村集体财务透明度

就账目公开问题,于海村村支书徐健介绍,各乡镇、街道办涉及村补偿款的账目情况已经严格按照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公布。“我们村的具体文件都在村委会公告栏张贴了,可能是村民忙于务农没有看到。”

就征地补偿账目引发的争议,东平县县委宣传部一陈姓主任表示,征地工作及补偿是完全按照国家规定来的,东平县没有做任何变动,而且全部是公开透明的,所有该公开的东西都在各个村里张贴过。如果村民有不清楚的问题,可以直接询问东平县国土资源局。

11月29日,农业部、监察部就进一步加大农村集体财务公开力度联合下发通知,要求按照新修订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真正把农村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落到实处。

《规定》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规定的公开内容进行逐项逐笔公开。凡涉及集体土地征占补偿及分配情况,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出让、投资及收益(亏损)情况,集体工程招投标及预决算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使用情况等重大事项,应当进行专项公开。集体财务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财务往来较多的,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开一次。

相信在此规定施行后,只要各级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定期披露相关财务信息,今后关于征地补偿之类的争议将越来越少,村民也将更加满意政府工作。

(经济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