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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今起接受京籍家庭申请 非京籍需等待区县标准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12月2日   来源:新华网

  

  

公租房今起接受京籍家庭申请 非京籍需等待区县标准


  今天起,北京市公租房正式开始接受申请。符合条件的京籍家庭可到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直接办理,非京籍家庭则还需等待区县具体标准,部分区县已经开始接受预登记。

  上午现场

  西城区40人现场登记

  今天上午,记者来到西城区德胜街道办事处服务大厅看到,九点开门后不到一个小时就有近40人进行了现场登记。

  德外街道住保办主任杨萍荣介绍,目前本市户籍人口已经可以填写正式的《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外地人由于区县具体标准还没出台,所以不能填写正式表格。“但也不能用没有具体政策来打发人家。”杨萍荣说,西城区下发了一个登记表,有意向申请公租房的外地人可以先进行登记,等具体政策出来了,街道住保办会电话通知。

  上午九点,德外街道第一个申请人杨先生来到了街道办事处。由于他属于限价房轮候家庭,在窗口只花了几分钟的时间就完成申请。

  “限价房我轮候了快两年了,所以想先申请公租房过渡一下。”杨先生说,他硕士毕业来京工作有三年时间了,一直在租房,每月房租在1500元到2000元之间。他希望公租房的租金能比现在便宜一半左右。

  申请公租房需要携带的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

  3.外省市在京工作人员提供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同期暂住证明;

  4.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5.《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包括申请家庭地址、户口所在地地址、户口迁入本地原址及他处住房等;

  6.夫妇双方一方户口不在申请所在地的,须提供其户口所在地的住房证明;

  7.原住房已经拆迁的,需提供拆迁补偿协议;

  8.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存人社会保险缴纳信息凭证;

  9.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供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信息》;

  10.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

  11.申请人与本市工作单位签订的含申请时点的劳动(聘用)合同、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公务员录用证明;

  12.本市工作单位提供的加盖公章的就业单位资料复印件;

  13.优抚家庭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优抚证明;

  14.离退休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离退休费的有关凭证,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

  15.申请家庭成员有重残人员的,需提供本市区(县)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

  16.申请家庭成员中有患大病的,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大病诊断证明;

  17.劳模家庭须提供市总工会出具的省部级劳动模范证明;

  18.成年孤儿提供本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成年孤儿安置证明;

  19.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记者 陈斯)

  由于外来人口在各区县申请标准还没出台,今天来咨询的外省市务工人员可填写公租房预登记表登记

  (法制晚报 陈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