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财经>财经动态>  正文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草案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12月1日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北京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1月23日、30日分别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暂行条例(草案)》和《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草案)》。

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草案)》,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范围。凡属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外,都应当公开招标。二是充实细化了防止虚假招标的规定。禁止以不合理条件和不规范的资格审查办法限制、排斥投标人。三是完善了评标委员会成员选取和规范评标行为的规定。四是进一步明确了防止招标人与中标人串通搞权钱交易的规定。五是强化了禁止利用权力干预、操纵招标投标的规定。六是完善了防止和严惩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的规定。

(经济参考报(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