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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称不存在逃税漏税现象 承认发票盖章存问题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11月9日   来源:《财经》综合

  

【《财经》综合报道】针对有举报人反映宝钢下属宝康老年公寓存在偷税漏税现象,宝钢集团多位部门负责人近日表示,“我们不可能,也不会去逃税漏税。”

近日有举报信称,“宝康老年公寓是福利免税机构,上海市宝康老年公寓卫生所是医疗机构。故上海市宝康老年公寓卫生所使用了上海宝康老年公寓的发票,使得国家税款流失。”

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宝钢集团称对此立即进行了调查,没有举报人所描述的偷漏税问题。

报道引述宝钢集团公司税务总监周新平说法,上海市税务局已到宝钢进行了沟通,亦认为不存在此情况。

宝钢方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沪财法(2001)64号文,养老院、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是免征营业税。

据此,宝钢方面认为无论是老年公寓还是公寓卫生所都是免营业税,所以“不可能偷税漏税”。

但宝钢承认,发票“盖章”存在问题,应使用法人单位宝康老年公寓公章,而不是由宝康老年公寓卫生所盖章,已要求下属公司加强管理。

针对举报人称的发票双抬头,宝钢方面对此表示,双抬头是得到主管部门的批准的,“是完全合法的”。

举报人称,公寓卫生所只能为宝钢集团企业开发总公司内部工作人员服务,而非为老年公寓所住的老人服务,“无法直接向税务部门领取发票”。

对此,公寓负责人回应,公寓卫生所不是为开发总公司内部人员服务的,而是为宝康老年公寓老人服务。

开发总公司负责人还出具了一份文件证明在向卫生部门申请时就是本着为老年公寓老人服务的初衷,也得到了相关部门的批准。

不过,宝康公寓开具的发票直接是盖的“宝康老年公寓卫生所”公章,而抬头是“上海市宝康老年公寓”,后者是法人单位。

宝康老年公寓负责人表示,宝康老年公寓卫生所是宝康老年公寓内部的机构,故宝钢明确表示要求下属公司改正,并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