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财经>财经动态>  正文

南航原高管受贿170万一审获刑10年6个月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9月19日   来源:羊城晚报

  

17日,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南航”)运力网络部原总经理陈光辉受贿案在广州中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公诉人此前指控,陈光辉在2008年至2009年间,利用主管南航及其下属公司航线经营权及航班计划编排、申请等职务便利,为广东省湛江经济开发区日美航空服务代理公司(下称“日美公司”)承包相关航线及申请航班时刻等业务提供帮助,分4次收受日美公司法定代表人庞某贿送的现金人民币170万元。

指控还显示,2009年,陈光辉又为广州市白云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下称“白云公司”)申请常德至北京往返航线、航班时刻提供帮助,于2010年6月2日收受白云公司总经理胡某行贿的人民币150万元。据了解,这150万元人民币被放置在密封的茅台酒箱中,陈光辉在此前开庭时曾辩称他并不知道箱中是钱。

17日,广州中院一审认为,陈光辉受贿170万元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而对于茅台酒箱中藏有150万元的受贿指控,没有充分证据证明陈光辉事先知道箱中是贿赂款,因此不予认定。

法院还认为,陈光辉的受贿款170万元,案发后已全额退款,另外,他在案发前已将装有150万元的茅台酒箱退还给了胡某,鉴于其认罪态度良好,可以酌情轻判。 (董柳 何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