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财经>财经动态>  正文

网曝央视《赢在中国》诈骗 股东凭证被指未兑现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9月19日   来源:京华时报

  

近日,一则关于央视《赢在中国》栏目诈骗的消息在微博上流传。消息称,《赢在中国》栏目通过短信投票方式,抽取约2000名观众作为原始股东,共同占有当年优胜选手获得创业资金的15%股份。时至今日,幸运观众仍未获得股东凭证。

昨天,央视财经频道表示,《赢在中国》栏目在3年前停办,央视只是播放平台,不负责制作、运营等其他内容,该栏目总制片人、主持人王利芬也已离职。

微博曝央视栏目骗人

数百人网上联合维权总制片人未直接回应

前天,一注册名为“赢在中国原始股东”的网友发微博称,《赢在中国》节目通过短信投票方式,随机抽取了数千名的原始股东,时隔多年没有履行任何责任。“当时短信收入超亿(估算投票一次一元),这种方式算不算是诈骗?”昨天,著名打假人士方舟子转发此微博,网友纷纷留言,希望央视和王利芬做出解释。

记者联系上发布微博的网友。据了解,在2006年到2008年,《赢在中国》每期比赛都会邀请名人现场抽取短信投票的手机号码,被抽中者即成为该栏目最终获胜选手公司的原始股东。根据该栏目官网公布的相关信息,三年中共抽取原始股东约2000人。

据江苏的王先生介绍,2006年,他花1元钱发短信投票被抽中,成为第一赛季冠军宋文明的原始股东,随后接到来自栏目组的电话,“核实了我的手机号和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之后,说以后会给我提供股东凭证。”但从此没有下文。

数百人网上联合维权

维权的原始股东们建立了两个QQ群,共有近400人加入,联合向栏目组催问此事。2008年6月,《赢在中国》栏目在决出第三赛季冠军后停播,栏目组解散。2009年9月,总制片人王利芬从央视离职,创办优米网。

来自山东的于先生说,当初以为自己赚了,企业上市之后可以收获一大笔钱,没想到却陷入一场骗局。

去年6月,王先生曾经通过优米网给王利芬发过一封邮件。王利芬回复称,因为有许多选手不接受投资或者公司转卖等,原始股东的事需等到第三季选手投资完成后一起考虑。她说,投资是一个非常长的过程,请大家再等一等。

昨天上午,《赢在中国》栏目策划人之一、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林义相告诉记者,他虽然参与了策划,但并不清楚其后的发展。他没有听说《赢在中国》的优胜选手企业上市,但可以确定的是,“原始股东的股权是实的,可能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林义相建议,原始股东可以考虑向优胜选手的企业要求将股份兑换成现金,“比如抽中的是拿到1000万的冠军,那每个人是1‰的股份,兑换成现金就是1万元。”

总制片人未直接回应

昨天,记者致电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秘书处一名工作人员称,央视只是负责播放《赢在中国》节目,制作及运营等其他活动均由王利芬团队负责。该栏目组3年前便已解散,王利芬也已离职。

据了解,当年《赢在中国》节目的获胜选手中,不少人均拿到了注册资金开办了企业,其中包括重庆奇火锅等较知名企业。昨天,记者就此事联系上述企业,多数企业工作人员均称不清楚此事。第一赛季的第五名选手、同程网CEO吴志祥回应说:“建议由当时的主办方统一发布和解释。”

昨天,记者试图联系王利芬本人。其助理马女士称,王正在大连开会,已经知道此事,但暂无时间回应。她透露,原始股东的问题拖延多年,可能是由于投资方和创业者之间始终未达成一致协议。

-律师说法

栏目组违约 已过诉讼期

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熊烈锁律师表示,《赢在中国》栏目组与原始股东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如果最终其承诺没有兑现,则存在合同违约行为。《赢在中国》栏目是以央视名义制作和播出的,央视应当对人员的职务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熊烈锁律师介绍,合同违约的诉讼时效为2年,即便原始股东们联合起诉,法院可能也不会受理。但如果他们能够提供这数年中均在向央视、栏目组等责任方维权的证据,可以延长诉讼时效。他说,如果获胜选手的企业是得到《赢在中国》栏目的投资而创办,便应遵循游戏规则,原始股东们可以向获胜选手企业主张权利。

>>链接

《赢在中国》是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的一档全国性商战真人秀节目。2006年、2007年、2008年共举办三届,每届比赛共选出6名优胜选手。冠军将获得一家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新设企业经营,亚军将获得一家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700万元的新设企业经营,第3、4、5名将各获得一家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的新设企业经营,第6名则获得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的新设企业经营。优胜选手将出任该企业的CEO,拥有企业20%-50%的股份。此外,为每位获胜选手抽出150名原始股东,共同占有企业15%的股份。

该节目由原央视著名主持人王利芬担任总制片人及主持人,评委包括马云、朱新礼、牛根生、吴鹰等商界名人。

本版采写 本报记者 雷军 实习记者 刘晓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