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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调节基金以反通胀为名复活 被疑助长乱收费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9月10日   来源:经济观察报

  

全国县级以上政府正在掀起一场反通胀的集体行动,补贴低收入者、储备农副食品等物资、补贴生产企业,建立平价商店等频频见诸媒体,而这些财政手段正是以收费作为基础的,其中“价格调节基金”在这一轮反通胀行动中被“激活”。

陈先生在武汉有一家餐饮有限公司,下设4个家常菜馆,4家菜馆一天的营业额20000元,一个月下来有60万的营业额,他刚刚听说,武汉市从10月1日起要开始征收价格调节基金,是根据营业税的1%征收。他要为此每个月再增加几百元的成本。

不只是湖北省,目前全国各地正在集中出台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并表示从9月或10月开始向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户征收这笔资金。

“有近1万亿的超收情况下,政府是否可以从这部分超收中腾挪出资金用于价格稳定呢?”这是在本报采访中很多学者提出的疑问。

“这次重启价格调节基金与20年前相似,针对社会上亟需解决的问题,设立相应收费,这很容易让人认为巧立名目,而且容易助长乱收费,加重企业和群众负担。”南开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马蔡琛说。

地方“百花齐放”

价格调节基金,是国务院(1988)23号文件《关于试行主要副食品零售价格变动给职工适当补贴的通知》中开始要求征收的,此后全国先后有22个省区的部分市县实施了价格调节基金制度。

截至1996年底,全国各地征收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总额已达35亿元。但进入新世纪,由于征管困难和经济通缩的到来,这一基金在很多地方停止征收,有的虽未明确停止征收,但已无来源。

1998年5月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章第二十八条规定:政府可以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设立价格调节基金,调控价格,稳定市场。这被认为是此次设立价格调节基金的法律依据。

新一轮的征收是从广东开始的。

去年年初,广东省颁布《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决心重新征收和调整这一基金。根据办法,广东省价格调节基金来自7个方面,批发环节成品油按每升0.02元,天然气每立方米0.04元征收;电信运营商通信业务收入的0.1%征收,对确无法退还消费者的预付通信费按50%征收。

本报了解到,该办法的对象主要为资源垄断性国企,财力足,征集规模也大。从去年开始,广东省的价格调节基金已征收10个亿,规模之大出乎意料。

事实上,由于价格调节基金征收范围、标准并没有全国性统一规定,因此从今年开始,全国各省、市级政府分别出台当地的管理办法,算下来全国有几百套办法和标准。“各地方根据当地情况自己规定,所以各地怎么征的都有。”连云港市发改委官员告诉本报。

比如,山西省太原市针对所有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的企业普征,比例是企业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之和的1.5%。同样以这三种税为基数的湖北省,则按照1%的比例征收,并给出了娱乐、旅店、餐饮、烟草、成品油和电力通信行业的主要征收范围。

对于那些以税为基数征收的地方来说,企业相对负担要小,但很多地方都是按企业销售收入和营业额为基数,这样的负担相对较高,而且销售收入和营业额还没有扣除成本。

从今年10月1日起,广东省佛山市将实施该市的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全市对新建商品房每售一套按房屋总价的0.2%计征价格基金,对汽车销售商也是按销售额的0.2%计征。佛山市顺德区已经从7月1日起对汽车销售企业和新建商品房交易按一定比例征收了价格基金,还制定目标到今年底征收2000万。

这意味着,如果一家4S店一年的营业额在2亿元左右,全年就将多增加40万元的成本。

广东省清远市因为经济总量不如前者,为了筹集资金,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渠道上设置了多达14条,不仅对新建商品房征收,二手房交易也纳入进来。据了解,清远市对二手房交易统一按交易总额的1‰征收,新建商品房住宅类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元征收,此外对招投标的工程按工程总造价1‰征收,由中标单位一次性缴纳。“现在都是上亿元甚至几十亿的项目,仅一个项目中标单位就要缴纳10万至上百万元的价格调节基金。”一位从事招投标中介业务的人士说。按照杨志勇的观点,按销售收入去征收,基数太大,这种硬性成本很容易转嫁给消费者。

有些地方更胜一筹,比如吉林省长春市就将价格调节基金变成了“人头税”。长春市规定,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征收的基金,除对餐饮、住宿、娱乐业按营业额的0.5%到2%征收,其余企事业单位按职工人数每人每月2元标准征收。如此计算,一个职工1000人的工厂,每月将缴纳2000元价格调节基金,每年缴纳2.4万元。

河南省则从煤碳企业入手,凡在河南省内从事煤炭生产、销售的企业均按销售量缴纳价格调节基金,对原煤按每吨20元,洗选煤每吨30元,焦炭每吨35元。对此河南省解释为价格调节基金“起步阶段的办法”。有专家指出,资源税改革这两年迟迟不推,就是因为担心提高资源税后会加剧通胀,资源税改革每吨大约增加15元。但这次价格调节基金却轻松提高了30元左右。

基金使用标准未定

目前,全国肉蛋蔬菜价格一直都很高,在武汉做着餐饮生意的陈先生每个月都要调几种菜品的价格,“不敢集中调,怕消费者受不了”,成本的增加肯定会体现在价格上。陈先生并未存侥幸,因为他的饭店都装有税控机,多少营业额税务部门一清二楚。

8月份CPI同比上涨6.2%,其中,粮食价格上涨12.2%,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29.3%,猪肉价格上涨45.5%,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约1.27个百分点。

今年解决通胀问题几乎是地方各级政府首要目标,基本上是省长负责“米袋子”,市长负责“菜篮子”。去年底,国务院发布40号文件,简称“国16条”,要求各地通过各种途径稳定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地方政府所要做的是补贴困难群众、储备物资、扶持生产困难企业等,而这些都需要财政加大投入。

但价格调节基金一直不在政府性基金目录中,对此很多官员和学者并未给出解释。根据各地公布的办法,价格调节基金主要用于副食品等物资的储备、困难户补贴、对生产企业的补贴等。具体支出去向由物价部门制定后,由政府批准,财政拨款。“可能很多人没听说过或已经忘了价格调节基金,这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集中征收的一个基金。”马蔡琛说。

本报注意到,价格调节基金的支出还包括支付给地税部门的代征费,通常按1%比例,支付给物价部门的基金管理费3%,此外一些地方价格基金管理办公室的正常支出也从价格调节基金中列支。

按照规定,价格调节基金存放于财政专户,收支两条线,但多数省市按预算外资金管理,不在预算中反映,物价部门以收支台账的方式记录该基金的收支活动。

而各地的办法均未明确规定,该基金在价格波动到什么程度才使用等具体执行标准。“很多细节,要看具体情况由各地政府决定,比如启动时间、征收期限、征收标准、使用方向等。”连云港市发改委上述官员表示。

此外,各地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也并没有规定征收期限。一位地方发改委官员解释,这个基金不是说通胀的时候才征,而是持续征收的基金,只是在价格波动异常、副食品价格较高时使用。平常时候,这个基金作为一个储备池,可以保值增值。

事实上,到8月为止,全国财政收入增速25%以上,而年初预算通过的收入增幅是8%。“有近1万亿的超收情况下,政府是否可以从这部分超收中腾挪出资金用于价格稳定呢?”这是在本报采访中很多学者提出的疑问。

据了解,江苏省也出台了价格调节基金办法,其资金来源将全部来自财政预算,省级政府今年拿出5000万,各市级根据本市需要从市财政安排一定资金。“江苏省的思路是不增加企业负担,今年江苏各地财政收入都有超收,所以现在从财政上也是能安排资金的。”江苏省连云港市发改委官员说,目前江苏各市资金基本到位,正在拟定支出计划报批。

但从目前公布办法看,除了江苏,几乎多数省市的筹集渠道主要为社会征集,比如同样财力排名第一的广东省在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上就下足了工夫。今年8月底,广东省召开价格工作会议,会上要求,扩大价格调节基金征集规模,各市确立3年征收目标,并且保证每年有增长,所有市今年底前全部设立价格调节基金。“按广东省的经济总量和征收标准,如果严格征管一年十个亿没问题。”广东省一位财政官员表示。

反通胀效果待考

上一轮价格调节基金是否起到了反通胀的作用?很多学者对本报表示,上世纪80年代开始实施价格调节基金政策,但反观物价到90年代愈演愈烈,直到全球通缩时代的到来。

当时,中国由于财力较弱,一旦哪方面问题突出,需要解决,就会开征相应的基金或收费。比如当时能源和交通状况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一大障碍,就开始收能源交通建设基金。另外,当时中央财政赤字过大,就开始征收国家预算调节基金。

连云港市发改委官员表示,当时价格调节基金职责分散于几个部门,使用情况不规范、不透明。普遍存在挪用基金、专款不专用;基金使用单位使用有偿基金到期不还;甚至成为地方政府的小金库,乱支现象时有发生。

马蔡琛还表示,结合中国现实,财政政策应对通胀,可行的办法是减税和减支。通过减税降低企业成本。减支即政府减少支出,一方面可以减少社会总需求,另一方面节约出来的部分可以用于对困难户等补贴。

国外针对这类通胀采取的财政政策,通常为采取削减政府预算、减少公共工程建设,降低出口退税补贴等。

马蔡琛认为,相对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在反通胀中的作用较弱,对反通缩却有比较明显的作用,“增加税费,如果操作不当,反会造成通胀加剧”。社科院财贸所财政研究室主任杨志勇也表示,“(通胀)是货币政策造成的问题,要财政政策来解决,恐怕只能减轻部分痛苦,效果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