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蓬莱油田事故发生几近三月,但仍然溢油不止。在此期间,作为事故责任方的康菲公司,鲜有对外披露所溢原油的油品。
8月24日,由中华环保联合会、盈科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的渤海溢油污染专题研讨会在京召开,与会的海洋专家指出,“此次溢油油品为高酸性油品,对海洋生物危害巨大。”
而发生在昌黎、乐亭等地的扇贝大量死亡情况,多位专家表示与此次溢油有因果关系,“渤海每年都会发生原油泄漏,此次就是一根稻草,将海洋生物逼上绝境。”
高酸原油遗祸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海洋学院教授王亚民告诉《每日经济新闻(微博)》记者,研究证实蓬莱油田为高酸性油品,一旦泄露入海对双壳贝类等生物会造成毁灭性打击。
资料显示,高酸原油中的环烷酸等酸性物质不但会严重腐蚀设备,影响生产安全,还极其破坏环境,处理难度很大。
王亚民表示,高酸性油品对于海洋生物的危害巨大,之前已有这方面的先例存在。在2000年的时候,青岛某家企业使用酸水清刷生锈管道,之后将污水直接排放到了海中,尽管当时的酸量很低,但还是造成了大量贝类的死亡。
他告诉记者,“一般的贝类,尤其是双壳贝类对海水的酸性变化是非常敏感的,综合分析了以前类似的案例,这次蓬莱油田高酸性油品会对渤海的贝类造成巨大的影响。”
具体而言,这样的原油泄漏加剧海洋生物本身的毒性,如会刺激神经系统;其次由于在海水中形成很大的油膜组织,导致空气难以输入,造成贝类等死亡。这尤其对海洋生物幼体的影响较大,“像一些幼体,一些鱼卵,海洋生物的卵没有办法逃避油的影响,会直接产生一些毒性。”
研究表明,在溢油发生之后的5年到10年内,在包括蟹类等水生生物的体内,还都可以检测到残留的污染物质。
中国海油炼化与销售事业部相关人员介绍,渤海蓬莱19-3油田原油属于高酸性原油,产品质量和环保问题突出。
流动的高污染
王亚民告诉记者,此次溢油对于渤海的影响在短时间内难以消除,而渤海自身的环流特点也将加剧原油的污染。
“渤海主要有两个环流,渤海的海流是从黄海进入,其后在蓬莱海域形成一个分叉,一个沿着顺时针的海流,另外一个是逆时针的海流,绕渤海走一圈。”此次发生事故的地点比较 “尴尬”,渤海海流的流向从事故地点作为起止,形成两个流向圈带,一个往北,一个往南,最终又在蓬莱海域汇合。
王亚民指出,渤海还存在着一定的往复流,因此再加上海洋环流,这样的复合作用导致污油总会待在整个渤海,因此持续加剧影响着海洋生物和环境。他说,根据现有的信息来看,此次昌黎、乐亭等地发生扇贝死亡的时间,与蓬莱油田原油泄漏之后环流可能到达的区域时间相吻合。
而记者近日致电昌黎县扇贝养殖户,他们表示现在扇贝已经不大死亡,其死亡时间主要集中在六月底、七月初,当时大批大批的死亡。王亚民认为,根据流向判断,可能环流带着污油已经到了蓬莱等处的海域,尽管在此过程中海水有稀释作用,但是对高酸原油的影响有限。
康菲或面临多方诉讼
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总裁司徒瑞24日在北京表示,到目前为止,康菲公司没有收到任何赔偿要求,如果有赔偿要求,康菲公司会进行考虑。
据悉,盈科律师事务所已经接到了200多位扇贝养殖户的委托,代理其索赔事宜。盈科律师事务所现正在进行与一些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数据评估等工作,正在为日后起诉康菲公司做准备。
清华大学环境资源能源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王明远认,从广义的海洋生态索赔方面来讲,进行资源索赔是没有任何法律问题的。但是具体到海洋生态环境的哪一部分由谁来索赔,还存在一定的争议,主要有海洋、农业和海事3个部门,这几个部门都有资格提起诉讼,但是没有办法明确指定由谁来提起。
“对破坏海洋生态、海洋水产资源,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溢油事故,谁来代表国家求偿?”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环境法学专家曹明德认为,实际上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是有规定的,由依照该法规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代表国家对责任者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日前,国家海洋局表示,蓬莱19-3溢油事故各有关方面都有权利向责任方提出损害索赔,其中国家海洋局将代表国家进行索赔。
国家海洋局的律师服务团队将于本月底产生,为即将启动的法律诉讼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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