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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味品说是营养汤 家乐浓汤宝涉嫌夸大营养功能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8月25日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8月25日电(记者 任建华) 人民网陆续推出加乐浓汤宝涉嫌标签违规系列报道,引发网友高度关注。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有不少消费者向人民网反映,加乐浓汤宝把调味品说成是营养汤,涉嫌夸大宣传。

李女士告诉人民网记者,“确实很鲜,很多办公室同事都爱喝。自己熬鸡汤,有的时候都没有这样鲜。”赞赏之余,李女士伴随着疑惑:这么鲜,到底是什么做的呢?包装上说,不开封的话可以放一年。

记者在家乐浓汤宝官方网站上看到,关于“浓汤宝由什么做成?”的解答是:“精选100%新鲜原材料熬制,将浓缩的精华和美味充分融入冻汤,更有老母鸡汤、猪骨浓汤等不同口味任你选择。而文字介绍相当“诱人”:“只需在锅中加入3碗清水,待水煮开后,将浓汤宝放进锅中,搅拌至完全融化,还原浓醇鲜美的原汁汤底。最后,还可以在浓汤中放入新鲜蔬菜,煮熟之后,便大功告成,全家人就可以一起享用一锅地道营养的浓汤。”

记者致电家乐浓汤宝的制造商联合利华食品(中国)有限公司的消费者热线,接话员明确告诉记者,浓汤宝是一种营养汤底,不是调味品,对产品的介绍也与官网介绍完全一致。

但是,人民网记者经过调查发现,所谓的汤料其实是属于调味品一类,与其所宣扬的营养、健康不相符。专家告诉记者,《食品生产许可证》规定,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1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其构成形式为:4位受理机关编号+4位产品类别编号+4位获证企业序号。记者查询了热销浓汤宝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从第五位到第八位都是“0307”,记者查询发现,这是调味品的编号代码。

根据《调味品分类》国家标准(GB20903-2007)的定义,记者又进行了相关检索,这些汤料的调味品应该是属于“复合调味品”,而它是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配置,经过特殊加工而成的调味料。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王竹认为,家乐浓汤宝产品应该属于复合调味品,作为一种快餐文化代表,这种产品与花几个小时熬的汤完全比不了。他还强调,希望从这种产品中获得多种营养价值是不现实的。

中国农业大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教授指出,鸡肉粉和鱼粉并不是新鲜食材。浓汤宝中很多成分都是食品添加剂,“浓滑鱼汤”植物末中的稳定剂、乳化剂、抗结剂、食用香料也是食品添加剂。香精主要是用来调味的,如果真正是由牛肉、鱼骨、老母鸡和猪骨熬制,其中的氨基酸分解后自然有鲜美味道,无需添加香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