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财经>财经动态>  正文

保险“炒停”屡禁不止 业界详解“停售”背后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6月30日   来源:南方日报

  

日前,沉寂一时的保险公司“炒停”风再次悄然来袭。一些投保人向记者反映,最近经常有保险代理人在介绍产品时以“即将停售,欲购从速”来诱导客户投保,而实际上该产品“逾期”仍在正常销售。保监会对“炒停”予以了坚决的回击。5月19日,保监会公布的《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保险公司不得以停止使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名义进行宣传炒作及销售误导。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炒停式营销”由来已久,是一种行业潜规则。

业界详解“停售”背后

福建南平的杨先生去年10月初想购买某款分红险,国内一家大型保险公司的代理人赖先生告诉他,“该款产品5年期的分红险2010年10月28号就停售了,这是一个很火爆、很受欢迎的产品!”

在客户经理的诱导下,杨先生购买了一款5年期的分红险。不过,最近他却发现,该款分红险一直没有停售,依旧“招摇过市”,杨先生惊呼“上当受骗”。上述大型保险公司一资深客户经理洪女士告诉记者,“实际上,我们已于今年初停售了3年期的该类分红险,但是5年期、10年期的没有接到停售通知,目前仍然在销售中,而且也是公司的重点推介产品。”

事实上,杨先生的遭遇并非特例。日前,国内另一家排名靠前的中资保险公司的部分分支机构以“某某产品将于月底停售”为名进行炒作,诱导客户投保。

业内人士表示,这种“炒停式营销”是行业潜规则,并且每年6月底都是保险公司年中考核的节点,一些客户经理不惜使出“停售”的杀手锏。

值得欣慰的是,监管层一直对保险公司“炒停”保持高压态势,保监会《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保险公司以停止使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进行销售误导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并非每次都是炒作

有分析表明,保险公司“炒停”促销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据介绍,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由于利率从高位回落,很多保险公司主动叫停了一些投保人收益高,但保险公司承担风险并有可能引致亏损的产品。

正是基于这一点,不少投保人认为,买了“停售”就是捡便宜。

不过,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告诉记者,“目前炒停现象只是个别案例,比如在全国保费规模最大的广东省,有关方面还没有接到相关的投诉。

当然,并非每次“停售”都是炒作。洪女士说,“90年代初的时候,我们有分红型产品的固定利率高达10%,但随着利率的调整,为适应不同时期的宏观经济,这些产品必须停售,但我们也会不断推出新的替代产品。因此,个别产品的停售是正常现象。”

据了解,2004年夏天,各家保险公司纷纷因为赔付率过高而主动停售终身医疗补贴类产品。2007年开始,国内保险公司又陆续停售了一些分红险和万能险,如中国人寿的“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中国平安的“智盈人生(万能险)”等,大多数是出于适应新法规而进行更新换代的需要。

南方日报 记者高国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