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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输“三联”品牌 法院认定商标归三联集团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6月25日   来源: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刘新宇)两年前黄光裕收购了*ST三联(下称三联商社),孰料今日身陷囹圄,“三联”品牌亦恐将不保。前日深夜,三联商社相关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备受关注的国美控制的三联商社诉三联集团商标纠纷案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法院驳回三联商社诉讼请求,认定“三联”商标归三联集团所有。三联商社则透露仍在探讨是否就此案提起上诉。

官司缠两年国美败诉

2008年年初,黄光裕利用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以5.4亿多元拍得三联集团持有三联商社的2700万股股票,国美取代三联集团成三联商社第一大股东。

黄光裕曾希望购买“三联”商标,但始终没有达成协议。2009年,三联商社提起诉讼,指出“三联”品牌是三联集团许可上市公司永久无偿使用且独占使用的承诺。而且,三联集团再次进入家电连锁领域,并开出“三联家电”卖场,损害了上市公司的资产完整性和经营连续性。因此,请求法院判令三联集团将“三联”商标无偿转让给三联商社。

三联商社申请恢复上市

法院经审理,驳回三联商社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全部由三联商社承担。

三联商社方面透露将提起上诉。此前亏损多年的三联商社目前已在A股暂停上市,今年3月12日公布的年报则显示,三联商社已经扭亏为盈,亦已向上交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国美副总裁何阳青昨日拒绝评价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