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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规:新竣工房屋须提供详细说明书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6月2日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2日电(记者刘德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日公布了《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说明书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规定自今年7月1日后竣工交付的公共建筑、住宅等建筑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参照《示范文本》编制《房屋建筑使用说明书》,提供给买房人,以引导业主和使用人正确使用房屋建筑。

据了解,此前开发建设单位普遍执行的是1998年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住宅使用说明书相关规定。北京市住建委一位负责人表示,“市场发展比较快,当前房屋设计建设更复杂,功能更多,因此使用说明书应该更详尽,才能便于老百姓的使用”。

据介绍,这份《示范文本》包括四个部分内容:第一是房屋建筑基本情况,包括房屋面积、结构类型、抗震烈度、共有部分等;第二是各项目及部位的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包括建筑结构安全、主体结构情况、防水工程、门窗外墙预留洞结构、阳台、上下水、供配电等;第三是附图,包括建筑结构、水电管线、绿地、逃生通道等各种建筑配图及环境、交通评价报告;第四是服务指南,包括周边交通、社区服务设施、教育设施以及街道办、居委会等。

北京市住建委负责人表示,简单来说,这份《示范文本》是规定开发商必须在竣工时详细告诉购买人房子有哪些功能,怎样正确使用房子的这些功能,有哪些注意事项,“只有正确使用,才能延长房子的使用寿命,才能避免一些危及公共安全的情况。”

这位负责人进一步表示,若开发商提供了根据《示范文本》制定的详细说明书,告知了购房者房屋使用信息,而购房者的行为违反了该说明书,由购房者或使用人担责;但若不提供详细说明书或提供的材料与实际不符,购房者可向各级住建部门投诉,发生纠纷时也按合同违约等理由提起诉讼。此外,业主在转售他人或出租时也应提供这份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