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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业寻路龙头企业苦恼 打造种业航空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5月21日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对中国种业的关注,正在上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5月6日,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政府官员、大型种业企业、农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参加此次会议的中信证券农林牧渔业首席分析师毛长青,用“朝圣者”来形容自己的心情,因为这是种业的第一次全国性会议,“规格高、力度大”。

  在此次会议召开之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就我国种业发展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加快农作物种业发展是建设现代农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选择,要着眼于保障农业长期稳定发展,加快制定发展规划,着力提高我国种子产业发展水平。

  而一个月前,4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已全文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提出将大幅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推动种子企业兼并重组,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

  “5月6日的这次会议,主要就是在《意见》出台后,统一思想,部署任务。”毛长青说。据悉,由农业部方面制定的《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1-2020)》也即将推出。

  在毛长青看来,无论是《意见》、会议还是《规划》,还是未来将要推出的一系列相关政策,这场正在掀起的种业风暴,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打造国内种业航母,提高其竞争力,保障种子安全。“种子安全的背后,就是粮食安全。”

  有“杂交水稻龙头企业”之称的隆平高科(000998.SZ),正是此次种业改革的支持者之一。

  隆平高科董秘彭光剑告诉记者,自2009年开始,就有相关部门人士多次到企业,就种业新政的制定进行调研。当时,隆平高科主要反映了两方面的意见。一方面,希望改变目前种业“太多、太小、太杂乱”的状况,另一方面,也让企业能够更多地投入到研发之中。

  农业部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现有持证种子企业8700多家,注册资本在3000万以上的仅有200多家,实现繁育推一体化、经营范围覆盖全国的企业不到100家。种业前10强在国内的市场份额仅有约13%。

  数据还显示,在这8700多家种子企业中,具有自主研发能力的只有100多家,即使有研发能力的企业也投入不足,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平均只有约3%。相比之下,国际种业巨头一般把销售收入的6%-15%用作科研经费,平均比率约为11%。

  彭光剑认为,正是因为行业公司众多,竞争都以价格战为主,利润低下,导致企业研发不足,“该做的(研发)做不出来!”

  “像先锋、孟山都,一年的研发资金有10亿美金,我们国内公司一年能有几千万人民币,就很不容易啦!”彭光剑称,“这样一来,企业对于种子质量等的控制就很难到位,造成的最终结果是,不好的种子种在地里,并形成了恶性循环。”

  而目前,国内种业的研发,多由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进行。毛长青曾在一份种业报告中提到,过去10年,我国有大约80%左右的新品种来源于科研单位,但育种与推广的脱节,使得我国的品种审定效率不足1%。2000-2008年,全国共审定3200多个玉米品种,其中大约十分之一的品种能够商业开发,且竞争力很弱。而在美国,80%的新品种来自于企业研发。

  而此次《意见》明确提出,要将商业化育种工作交付企业,而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院所及高校,则将主要承担基础性公益性的研究。“这是根本上的体制转换,这个方向很正确!”彭光剑说。

  在郑州新支点农业咨询公司负责人李鑫(微博)看来,种子经营门槛过低,也造成假劣种子、套牌侵权行为案件不断发生。李鑫从事种子的维权工作已经有7年,其代理的案子“数不胜数”:“不应该出现这么多公司,因为好的品种没那么多,所以只有造假侵权。”而这已经严重影响了大企业的发展。

  隆平高科总裁刘石曾专门在一篇名为《“龙头企业”的尴尬》的文章中调侃说,中国种子行业的“龙头企业”,与其它行业财大气粗的“带头大哥”们相比,显得十分寒酸,既没有国家的资金支持,又没有垄断资源的优势,也没有自己固定的“封邑”,还没有原始积累。

  “说得直白些,有的时候他们更像是‘流寇’,能得到今天的徒有虚名的地位,靠的远逝的政策的‘余热’,靠有限的实力的打拼,靠过人的胆略的豪赌。”刘石称,“由于中国种业产业结构性、产业政策以及行业的潜规则问题,中国种业的所谓‘龙头企业’在很多时候更像任人摆布的弱者。”

  打造“种业航空”

  种业变革,早在2010年年初公布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已经定调。文件提出,“推动国内种业加快企业并购和产业整合,引导种子企业与科研单位联合,抓紧培育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种子企业”。

  在毛长青看来,国家下如此大的决心,如今还有如此大的动作,原因有二。一是,目前的粮食增产已经越来越依靠种子,“过去主要依靠化肥,但随着化肥的广泛和过多使用,已经出现了边际效应递减”。二是,随着外资种业巨头的进入,“再不打造种业航母,种业就被外资占领了!”

  以杜邦、孟山都、先正达、利马格兰为首的4家大型跨国种业巨头,自上世纪80年代陆续在中国设立办事处,自2000年后,这些种业巨头纷纷开始与中国公司进行合资,进一步拓展中国市场。

  2002年和2006年,杜邦先锋先后与登海种业(002041.SZ)、敦煌种业(600354,SH)组建合资公司,从事“先玉335”的制种和销售。到2009年,先玉335已成为我国第三大玉米品种,2009年种植面积达1900万亩。世界排名第四的综合类种业公司法国利马格兰集团,则与隆平高科共同投资2亿元成立合资公司从事玉米等种业开发,隆平高科出资1.2亿元,持股60%。

  更重要的是,国内大型种业企业,已经形成了“外资依赖症”。玉米专家佟屏亚指出,先玉335的热销,已分别占据了登海种业和敦煌种业业绩的半壁江山。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2007年,利马格兰旗下的VHK,已受让隆平高科大股东新大新威迈46.5%的股权。但2011年2月10日,在隆平高科宣布与VHK合资同时,VHK也宣告退出隆平高科控股股东新大新威迈。

  利马格兰退出后,曾拥有四年合资血统的隆平高科的大股东,又回归为一家本土企业。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正是为了配合之后出台的以“打造民族种业航母”为宗旨的《意见》。据称,2010年冬天以来,农业部官员曾多次找到隆平高科的负责人,希望他们能为本土种业公司树立榜样。

  对此,刘石的解释是,公司大股东收回外资方股权,有国家种业政策方面的考虑,但更主要是双方公司发展需要。

  但客观而言,像隆平高科这样本土龙头企业,可能将从国家种业政策中获得更多的机会。毛长青认为,《意见》“很有操作性”:“《意见》在税收政策、允许科研体制改革、允许龙头企业去并购等方面,都有相关规定,中央文件中能有如此具体的条款,很少见。”

  彭光剑称,未来,隆平高科的目标就是加强企业核心能力的培养,建立起从研发到生产基地、为农民提供配套服务等一条龙的产业体系。而登海种业总经理李小霞则明确表示,公司有计划兼并收购一些业绩优良的种业企业。

  “企业担当”之辩

  尽管在《意见》出台前后,无论是大型企业,还是一些投资机构、研究学者都对其给予了充分肯定的评价。但不同的声音也随之而来。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微博)随即就发表了一篇《我国种业发展方向走得太偏了》的文章。在文章中,郑风田表达出这样一种担心:我国目前近九成的农作物杂交品种是由科研教学单位选育,但在最新的文件中,这些功勋单位的声音却是缺失的,被指责为“有明显缺陷,很难成为推动种业发展的主力军”。

  “我国未来种业的发展重心却被寄托在那个目前(市场份额)还不到10%的商业化公司身上,虽然目前他们大部分基本上都是皮包公司或者是倒卖倒买公司”,“大家都知道的事实却是,一个好的作物品种没有一二十年的功夫,光靠钱是堆不起来的。如果这些公司二十年之后不幸成为扶不起来的阿斗,那我国的粮食安全怎么办?”

  郑风田还表示,大型种子“航空母舰”是需要高利润去支撑的,目前我国低粮价战略决定了难向农民收高种子费。如果只是扶持几个种子公司,那么到时候获益的就是少数种子公司,对农民、对科学家都不利。同时,“大量的种子科研补贴该补给谁?会富了谁?”

  郑风田观点得到一些圈内人士的赞同。“过度商业化是有问题的,不能把所有资源都集中到商业企业去。”三农问题研究者李昌平也对本报记者表示。

  《意见》颁布了许多对大企业的扶持措施,以税收为例,就明确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给予税收优惠,具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月27日,《南方农村报》曾发表了李昌平致袁隆平的一封公开信,李请求袁隆平“放弃继续攀登杂交稻新高峰,转向常规水稻品种的培育”。

  在信中,李昌平指出,种子公司现在几乎只向农民出售杂交水稻种子,而不是传统的常规种子,是一种逐利行为。

  “常规种子只需要三斤粮食就能换到,而杂交水稻种子却要20斤粮,并且只能种一季,这肯定更受种企的欢迎。”李昌平认为,种企通过与地方政府的利益输送,强迫农民播种杂交水稻,若干年后常规种子将难寻踪影,“这就跟转基因主粮种子一样,一开始偷偷地廉价推广,等到农民都种了这样的种子,他们就能大幅提价,而农民手里没有自己的种子,将彻底丧失定价权”。

  不过,在郑风田的文章发布后,刘石在5月16日以一篇名为《种业改革 势在必行》的博文予以回应。他坦言,中国的种子企业是否能够担当种业安全的责任,是一个十分严肃的命题,并没有肯定答案,而中国所有的种子企业也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的考验。“按照中国种子企业目前的状况和能力,完成这一任务难度几乎是不可能。”

  但他同时强调称,这并不代表中国未来的种业不能完成这样的任务,这恰恰是中国种业改革的原因。“面对外资企业的进入,我们也必须以企业竞争,而不靠是研究院所和大学来竞争。中国的种业必须改革,中国的种业必须做强。”

  对此,毛长青也表示:“以前是科研单位为主,但结果怎么样呢?不是一塌糊涂么?只有让企业去承担做大做强的任务,给他们时间去发展实力,种业才有希望。”在他看来,央企中化下属的中国种子集团(下称“中种”)和隆平高科两家企业是未来“中国种业航母”的主要打造对象。“我个人认为,因为民营机制的特点,隆平高科更好些。”

  但对于龙头企业的可能大举并购,亦有争议。事实上,在种业改革潮涌之际,中种已在过去一年内先行一步,并购了多家企业,引发巨大关注。

  一位种业业内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中种是政府扶持的种业航母之一,但是,中种正是借助政府的支持,在各地收购和取得一些种子的经营权,对其它企业来说,并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