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5月3日发布了对原产于中国的三聚磷酸钠(Sodium Tripoly Phosphate,STPP)反倾销调查终裁, 建议对中国进口产品征收正式反倾销税(征税期为5年,至2015年5月20日)。
终裁中, 反倾销局认定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没有一家中国企业被给予市场经济待遇, 并采用结构价格来计算正常价值。最终, 中国出口企业的倾销幅度认定如下:
1、四川蓝剑川西磷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商): 70-80%
(出口商:四川蓝剑进出口有限公司)
2、宜宾天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商): 85-95%
(出口商: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其他中国企业: 150-160%
此外,反倾销局综合考量进口数量、市场份额、进口价格、产能、销售数量及费用、利润率、库存量等因素,认定中国产品给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
据此,反倾销局建议对中国出口企业征收正式反倾销税,税率如下:(单位: 美元/公斤)
1、四川蓝剑川西磷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商): 0.238
(出口商:四川蓝剑进出口有限公司)
2、宜宾天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商): 0.293
(出口商: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其他中国企业: 0.556
终裁公告表示,各利益攸关方可就本次终裁向海关及税收上诉法庭提出上诉。
• 中国角型毛巾架行业运营态势与投资潜力研究报告(2018-2023)
• 中国直接挡轴市场深度研究及投资前景分析报告(2021-2023)
• 2018-2023年KTV专用触摸屏市场调研及发展前景分析报告
• 中国回流式高细度粉碎机市场深度调研与发展趋势预测报告(2018-2023)
• 2018-2023年中国原色瓦楞纸行业市场深度研究及发展策略预测报告
• 中国雪白深效精华液市场深度调研及战略研究报告(201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