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 (5月4日),《每日经济新闻(微博)》记者获悉,四川渝富桥和重庆富侨的商标战又到新节点北京市高院日前作出判决,第3413981号“渝富桥”商标不予注册。
对此,四川渝富桥总经理罗女士告诉记者,终审判决并非终局判决,“渝富桥”不会摘牌,还将继续维权。
多年商标战终审宣判
公开资料显示,2002年12月23日,四川渝富桥创始人杨世群女士在 第44类 上 申 请 “渝 富 桥YUFUQIAO”商标注册,通过初审后,2004年11月21日国家商标局正式注册公告该商标。
随后,重庆富侨提出异议,称早在2001年7月,重庆富侨的“五星配缎带内嵌富侨”商标就申请了第42类的注册,并于2002年8月由国家商标局初审公告。
2007年2月26日,重庆富侨又对四川渝富桥在第43类注册提出撤销注册申请。
国家商评委于2009年3月裁定认为,双方的商标并未构成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不能认定四川渝富桥侵犯了重庆富侨的图形商标。
但在2010年6月7日,国家商评委又作出异议复审裁定书,裁定四川渝富桥在44类核定项目上的另一商标“渝富桥YUFUQIAO”不予核准注册。
随后,四川渝富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国家商评委。该院去年12月作出判决:撤销国家商评委的裁定,允许“渝富桥”商标注册。
重庆富侨不服,向北京市高院起诉。今年4月22日,北京市高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北京市一中院的判决,支持国家商评委的裁定。
渝富桥:将继续维权
“我们已经收到了北京市高院的判决书,我们胜诉了。”重庆富侨保健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三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重庆富侨将要求四川渝富桥立即停止使用“富桥”商标。
“我们将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四川渝富桥总经理罗女士表示,将继续维权。
四川渝富桥的代理人李淑蓉、陈晓燕律师说,“渝富桥”是纯文字及拼音“YUFUQIAO”商标,而重庆富侨是五星配缎带的图形及内填小字富侨并指定颜色的图形商标,图样描述是上下排列兼内外图形组合,“渝富桥”商标为左右结构,两者在要素上无任何近似之处。
“精品酒店、文化产业,将是‘渝富桥’接下来发展的主要方向。”罗女士还介绍,“渝富桥”除由其会馆运营企业四川渝富桥保健有限公司负责经营茶楼、会馆、浴足、保健外,渝富桥的精品酒店业务和文化产业项目将另组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运作,目前已完成筹备进入设立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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