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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士照明宣布召回82万只未达标节能灯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4月19日   来源: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记者/彭国华实习生/吴城华)日前,雷士照明宣布召回82.4万只未达标节能灯,涉及金额超过1000万元,这一召回事件尚属全球首例节能灯召回行为。雷士照明有关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平均每只节能灯少节约0.89度电。

  据悉,此次召回的是型号规格为“YPZ220/5-SFP RR E275W 220V 50Hz”的5W节能灯。雷士照明宣称,凡购买上述产品的消费者,均可到全国各地雷士照明专卖店办理退货换货手续。

  据雷士照明质监技术人员透露,此次召回的问题节能灯初始光源只达到了Ⅱ级能效的标准,不符合一级能效。而如果按照国家“GB 19044-2003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规定,只有高于Ⅱ级能效的才可以获得国家的节能认证,认可为节能产品。

  上述技术人员表示,节能灯的宗旨就是要省电,因这批产品未达到国家一级效能的要求,一个节能灯按8000小时的寿命计算,将少节约0.89度电。

  根据北京消费者协会在3月份公布的53种节能灯比较试验结果,有近一半的节能灯不符合国家标准。不达标产品分别在灯功率、初始光效、互换性、谐波等不同方面存在问题,其中包括知名品牌飞利浦照明和雷士照明。

  雷士照明董事长吴长江对召回事件表示歉意,并承诺尽量弥补公司和消费者的损失。他还表示,现在最担心的就是消费者的误读。“让消费者理解需要时间。所以,我们在召回过程中,一是要把召回时间延长,二是信息披露要快一点、深一点,毕竟中国市场比国外任何市场都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