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湖北频道3月31日电 (沈翀、胡贵玉、王南)记者31日从湖北省建设厅了解到,该省36个城市已全部公布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房价基本保持平稳。
按照 “新国八条”要求,湖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城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2011年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于一季度前向社会公布。
省会武汉市在3月29日公布了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即低于全市GDP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涨幅不超过12%。其他地级城市也在此前后陆续公布了控制目标。
湖北省建设厅介绍,从36个城市公布的房价控制目标来看,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涨幅均低于当地GDP的增速,与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相适应,房价基本保持在2010年的水平。大部分县级城市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将维持在3000元/平方米以下。
据了解,下一步,湖北省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将继续切实履行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的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相关配套政策,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确保完成今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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