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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QFLP换汇流程即将出台 尚未突破国民待遇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3月29日   来源:东方早报

  

  上海启动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两个月后,设计境外LP(有限合伙人)的具体换汇流程也将浮出水面,这也意味着QFLP政策进入实际操作层面。

  据财新网(微博)援引知情人士的话称,上海即将出台一份《告知书》,作为对目前QFLP政策,即《关于本市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的细则补充。在《告知书》中,将规定境外LP在所投基金层面的具体换汇流程。

  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1月11日,上海市金融办下发的这份《实施办法》中,规定境外LP可根据外管局批准的额度,直接投资在上海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但其中并没有涉及换汇额度以及具体换汇流程。不过,据当时了解到的情况,上海获换汇总额度与北京一样,均为30亿美元左右,且每个试点企业和合格LP申请到的额度不可被转让。

  事实上,在上海最初一份《实施办法》草案中曾规定,外资参与人民币PE基金的一次性换汇额度累计不得超过该人民币基金总规模的50%,其中GP换汇额度上限为5%。但这一条款最终没有明确写入《实施办法》。

  财新网称,目前已经有三家注册于上海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获批,分别是凯雷复星、百仕通和德同资本,但目前这三家均未进入实际换汇操作流程。

  按照《实施办法》,上海为申请试点的QFLP设立了具备自有资产规模不低于5亿美元或者管理资产规模不低于10亿美元。

  虽然,换汇额度即将放开,但是业界关注的QFLP的“国民待遇”目前尚没有突破。所谓“国民待遇”是指外资PE在募集国外资金不超过一定比例的情况下,可不受投资领域限制。

  但出于谨慎原则,目前出台的试点政策只在换汇限制上获得突破,但股权投资基金的LP只要有外资资金介入均视为外商投资企业,仍受商务部相关条例的约束,不允许投资于相应限制性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