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颖春
3月10日,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在全国政协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提案办理协商会上明确表示,由商务部市场秩序司牵头制定的《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以下简称“纲要”)将于两会结束后出台。业内人士认为,该纲要将对我国药品流通行业带来重大影响,未来几年内一批大型药品商业集团将在政策扶持下快速崛起。
2015年形成1-3家全国医药商业集团
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司长向欣近日透露,纲要的总目标是到2015年形成1-3家年销售额过千亿的全国性大型医药商业集团,20家年销售额过百亿的区域性药品流通企业,连锁药店占全部零售门店的比重由现在的1/3提高到2/3。骨干流通企业规模和行业集中度显著提高,形成以全国性和区域性药品流通企业为主体,遍及城乡、结构合理、规范有序的药品流通网络。
该纲要的主导思想是:调整行业结构,提高药品流通行业集中度;优化网络布局,形成科学合理的药品流通体系;发展现代医药物流,提高药品流通效率;创新药品流通和营销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利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不断完善开放竞争的市场格局等。
纲要中还提到未来将建立国内药品流通人才培训机制,支持和鼓励药品流通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形成层次多元、市场需要、企业欢迎的人才培养与职业教育体系;建立全国药品流通职业经理人和其他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制度;建立药品流通领域人才激励与约束机制等。
此前的2010年6月,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正式明确商务部为药品流通行业主管部门,同年8月,纲要征求意见稿下发行业协会与专家手中,业内普遍认为该纲要将在2010年年内出台。
提高药品流通行业集中度
截至2009年,全国共有药品批发企业1.3万多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2130家,下辖门店13.5万多个,零售单体药店25.3万多家,零售药店门店总数38.8万多个。2009年,全国药品流通行业从业人员约400万人,全国药品批发企业销售总额达到5684亿元,十年间年均增长15%,零售企业销售总额1487亿元,年均增长20%。
尽管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迅速,但行业发展的体制性矛盾和结构性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可以对比的是,截至2009年底美国药品销售额占世界药品市场份额的40%以上,但批发企业总共只有70家;德国目前仅保留了10个大型药品批发企业,其中前三家占国内市场份额达60%-70%。
与国际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药品流通行业集中化程度、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都很低,我国约1.25万家药品批发企业仅占约15%的市场份额,药品流通企业管理水平、流通效率和物流成本与发达国家存在很大差距。
商务部一位官员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制定该纲要的目的就是针对以上行业问题,在扶持我国药品流通企业做大做强的同时,进一步保障药品安全。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纲要的逐步落实,诸如国药股份、上海医药、九州通这类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巨头药品商业企业将在纲要的政策效应下迎来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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