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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统一征收地方教育附加 筹集更多经费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2月23日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教育再补钱。

接近财政部的一位人士向本报表示,从各地上报的申请看,全国统一征收“地方教育附加”已基本敲定。

财政部去年底下发《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就地方教育附加的费率和征收范围予以重新明确。

作为政府性基金,地方教育附加是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征收及确定征收标准。因不是全国统一开征费种,在《通知》下发前已有20多个省级政府先后开征,其费率在1%-2%之间。

随着教育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按《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规定,到2012年“财政资金在教育领域的支出达到GDP的4%”。

外界普遍认为,上述目标是本次《通知》出台的背景之一,目的是筹集更多的教育经费。而能否兑现中央这一教育投入的承诺,成为地方政府财政预算领域最大的挑战。

筹集教育经费

教育费附加是地方政府筹集教育资金的主要渠道

目前教育事业中普遍开征的有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基金(人民教育基金),三者均是政府性基金,是地方政府筹集教育资金的主要渠道。

其中,教育费附加是1986年开始征收的,是全国统一征收的费种,征收范围为所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以这“三税”的纳税总额作为基数,附加率经三次调整后在2005年明确为3%。

根据《通知》,此次教育费附加统一费率为2%。

作为“两个率先”省份,江苏较早响应,2011年春节上班后就以省政府名义下发调整通知。本报采访中获悉,在具体执行中,江苏取消了地方教育基金(人民教育基金)。

江苏省财政厅预算处和综合处人士向本报分析,这样做是对目前教育性政府基金收费项目的“精简归并”。

事实上,地方教育基金征收已呈现下降趋势。江苏省2010年地方教育基金单项收入2.3亿元,同比减少8.8%,“主要是操作上难度大,工作量太大。”江苏地税局财产和行为税管理处人士向本报表示。

本报记者掌握的资料显示,取消教育基金后,地方教育附加在《2011年江苏省基金收支预算表》中,计划预算数列为60亿元,以此计算预计增幅37.1%。此外,近5年来教育费附加在江苏保持了15%的年均增速,2010年完成81.29亿元。

难以实现的承诺

应通过减少政府浪费与提升财政资金的效率来增加公共领域的投入

外界认为,以现有GDP和财政在教育领域投入的数据推算,要在2012年达到“财政资金在教育领域的支出达到GDP的4%”,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根据《江苏省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2010年GDP总量实现40903亿元,按既定2011年度10%增长目标(44993亿元),则教育在2011年度全省投入计划应为1799亿元,2012年则将为1979亿元。

《江苏省2011年预算(草案)》中提出,2011年省一般预算安排教育支出960亿元,同比增长12.4%,但这与4%目标相差839亿元,即使加上省级一般预算安排的168亿元,仍缺口792亿元。

本报记者掌握的资料显示,江苏省会城市南京2011年GDP预计完成12%增幅目标达5684亿元,则教育投入占GDP的4%计算应为227亿元,而2011年全市财政计划在教育领域预算内投入78亿元,相差约2.9倍(149亿元)。

因此,如果要在2011年度达到4%的承诺,南京财政预算内在教育支出相应要增加3倍左右——这在财政预算内单项支出领域无先例,显然难以完成。

税制研究者黄凯平向本报记者表示,2010年中央提高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水平,这也会导致年度政府教育支出扩大。

江苏省财政厅预算处人士向本报记者分析,要完成4%的承诺压力非常大,一方面省级收入缺少新的增长点,另一方面,现行体制要充分体现财力下倾要求,缩小了省级集中市县增量收入的范围,降低了省级集中度。

黄凯平认为,由于地方教育附加属政府性基金收入,只需通过下发通知等来实现,而不需要通过立法程序,因此带有“随意性”,与税制改革方向相悖,“应通过减少政府浪费与提升财政资金的效率来增加对教育医疗等公共领域的投入。”黄凯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