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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局开放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2月16日   来源:财新网

  

【财新网(微博)】(记者 马媛)外管局决定推出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以完善外汇市场,为企业和银行提供更多的汇率避险保值工具。

2月16日刊登在外管局网站的通知称,银行只能办理客户买入外汇看涨或看跌期权业务,除对已买入的期权进行反向平仓外,不得办理客户卖出期权业务。

外管局要求,期权签约前,银行应要求客户提供基础商业合同并进行必要的审核,确保客户叙做期权业务符合套期保值原则。期权到期前,当客户的基础商业合同发生变更而导致外汇收支的现金流变化时,在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及承诺书并经银行审核确认后,客户方可对已买入的期权进行对应金额的反向平仓。

期权到期时,客户如果行权,银行必须对客户交割的外汇收支进行真实性和合规性审核。客户行权应以约定的执行价格对期权合约本金全额交割,原则上不得进行差额交割。

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期权交易,应向外汇局备案取得期权交易资格;申请该期权交易,需具备取得外汇局备案核准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远期交易资格三年以上。另外,银行可以单独开办银行间外汇市场期权交易或与对客户期权业务同时申请。

外管局指出,上述通知所称期权是指人民币对外汇的普通欧式期权。该通知将自2011年4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