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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2.5未入环境质量国标灰霾监测有限启动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1月30日   来源:经济观察报

  

一份关乎所有国民健康的国标征求意见函,在92.6%的“建议增加”呼声中,以一次小型研讨会的“时机不成熟”原因而被搁置。

这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所要求监测的是PM2.5,一种肉眼无法看见的呼吸系统污染物,是导致黑肺和灰霾天的主要凶手。据了解,美国每年有6万人因被PM2.5颗粒污染而死亡。

目前在日本、美国、德国、欧盟、印度、澳大利亚等都已陆续被纳入国标并进行强制性限制。不过,在15年一次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中,环保部在征求各方意见后只对此设立了参考限值,并未纳入强制性限制。

据了解,目前这一指标的监测并没有在国内全面进行,也未有公开相关数据。

本报在环保部2009年撰写的 《国家污染物环境健康风险名录》中看到:根据中国部分城市地区大气PM2.5近10余年的监测发现,北京等大城市PM2.5的质量浓度已经超过了100微克/立方米,是美国标准值的6倍。

征求意见

据了解,中国PM2.5主要来自燃煤发电、水泥工业和汽车尾气排放等。

“在国内还没有可能短时间内完成能源结构转变的情况下,PM2.5浓度的改善将举步维艰。”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损坏鉴定中心朱忠军对本报记者表示,“这些颗粒肉眼是无法看见的。而且这些可入肺的粒子中,包含着黏着一些对人体有害和致癌的化学物质,进入肺泡和血液后就会导致病变。”

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在2010年两会期间举行的“当前环境保护形势和任务”专题采访会上透露,针对反映的 “眼见不实”问题,环保部正在研究改变空气质量评价体系,准备增加臭氧、PM2.5等细颗粒指标及大气能见度等指标。

但到目前为止,建议增加呼声很高的PM2.5指标并未如期纳入监测体系。

事实上,三个多月前,环保部公开了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向各地环保部门、派出机构和重点大学征求意见,其中就包括是否将PM2.5纳入到空气质量国标之中。这已是该标准自2008年初立项来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

本报获悉,在2009年9月的征集中,环保部共收到44份意见函,占征求意见单位的23%,其中回函有意见的单位只有34家。其中,中国科学院、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南京市环境保护局和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等25家单位一致建议增加PM2.5,陕西省环保厅和南开大学两家单位以 “没必要增加PM2.5”和“时机不成熟”不建议增加,建议“增加”的单位比例为92.6%。

尽管在征求意见中呼声很高,但结果却令人失望。此次征求意见后,制定者环保部科技标准司针对标准修改进行了3次研讨,就是这3次研讨,确立了是否建立PM2.5标准的最终命运。

2010年10月9日,标准司再次召开修订讨论会,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等单位参会,会议讨论出最终结果,认为当前国家制定实施PM2.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时机不成熟,暂不纳入国标。

但记者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 “意见函”中看到:近年监测实践表明,中国大城市中PM2.5已占PM10的60%左右,有必要增加PM2.5的标准,另外在检测技术方面,国内已基本具备推广PM2.5自动监测技术的条件。

监测数据

中国目前使用的空气质量标准是在1982年发布实施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基础上,于1996年修改实施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其中将PM10和总悬浮微粒TSP列入“强制性”监测并公开的污染项目。

而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也称为可入肺颗粒物。与较粗的大气颗粒物PM10和总悬浮颗粒物TSP相比,富含更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而且能在大气中停留更长时间,输送距离也远,对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比前两者更大。

其实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国就已有地方对PM2.5进行监测。数据显示,当时在广州、武汉、兰州、重庆8点位监测结果显示,四城市的PM2.5年均值为46-160微克/立方米,是美国标准值的3-10倍。

  


  

但进入2000年后,这一状况更为恶劣。根据2010年10月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公布的2001年至2006年PM2.5平均值世界空气质量地图显示,全世界PM2.5污染最严重的地区主要集中在两个地方,一个是中国东半部,一个是非洲的北部沙漠。其中中国大部分地区PM2.5平均浓度基本在图中所列最高值80微克/立方米以上。

另一份非官方数据显示,北京闹市区通过PM2.5监测仪测得的浓度达到了540微克/立方米和557微克/立方米,这远远超过世界卫生组织WHO2005年 《空气质量准则》中PM2.5年平均浓度为10微克/立方米、24小时平均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的规定。

虽然该数据只是个别点位的个体检测,但从官方口径上,也已经承认PM2.5污染比较严重。

目前中国的数据是按照WHO对发展中国家PM2.5在PM10中的比例占50%折算。环保部数据显示,2008年中国对113个重点城市进行了环境空气质量测算,113个城市PM2.5浓度水平全都超过WHO过渡目标1的15微克/立方米及WHO的准则值10微克/立方米。按照2008年全国城市空气中PM100浓度年均值在14-216微克/立方米范围计算,中国当年的PM2.5浓度为7-108微克/立方米。

但有专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数据偏保守,而且多数城市的比例PM2.5含量已经超过80%。

嘉兴市环境监测站2010年9月2日在嘉兴学院启动了该市首台空气自动站PM2.5自动监测仪。根据该站从9月2日至10日的监测数据,当地PM2.5与PM10的浓度比例范围在0.65-0.86,都在50%以上。

嘉兴只是众多率先开展PM2.5的城市之一,中国此前已有多个各级地方环境监测站和气象台在进行监测和数据积累研究。据记者采访了解,环保系统已经在南京、上海、广州、长沙等城市的环境监测站进行试点监测,无锡等地的气象台也在自购设备进行科研监测。

难产背后

时机不成熟是PM2.5指标未被纳入的最主要原因。

本报了解到,对于不成熟的理由,该标准的编制说明中解释为:目前中国TSP和PM10浓度水平较高,两种污染物的污染问题还未根本解决。而PM2.5污染较重,如果制定实施PM2.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将大范围超标。

与此同时,中国还未展开对PM2.5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缺少监测基础,因此,从全国的角度制定实施PM2.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仍然较早。

根据环保部的“规划”,建议先由区域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地方PM2.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待全国TSP和PM10污染水平显著降低,全国PM2.5污染治理条件成熟时,再制定实施PM2.5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因此,这次修订只制定了不具法律效力的参考限值,要求PM2.5浓度限值分两级标准,年平均值的一级标准为15微克/立方米,二级标准为35微克/立方米,日平均值的一级标准为35微克/立方米,二级标准为75微克/立方米。

这实际上只是WHO给出的三个过渡期目标值,这意味着将PM2.5纳入国标需要一个过程。

“美国1971年制定实施TSP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在1987年采用PM10替代该污染物项目时,TSP污染问题已基本解决,而在1997年发布PM2.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也即是在基本解决了PM10环境空气污染问题后才着手进行的。”知情人士称。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则表示了不同的看法。他表示,虽然美国发布PM2.5标准进行了较长时间的准备,但是美国当时的PM2.5平均浓度并没有中国的严重。

“知道改变不了就不去发布是消极的态度,现在经济大国中没有发布PM2.5标准的只有中国了,连墨西哥和印度都已经公布了。我们至少要进行全面监测和公布,让群众知道环境的状况,至于改善可以慢慢来。”马军认为。

而对PM2.5未纳入标准的原因,一位不愿具名的环保专家表示,阻力除了环保部门担心大范围超标外,来自地方政府的阻力也不容忽视。“环保部门想的是PM10指标刚刚有所改善和提高,再加入PM2.5会让这些年的环保成果功亏一篑,而且中国‘十一五’的减排任务最后由粗放的拉闸限电勉强完成,再加入新的指标,压力将会剧增,公布了很可能控制不了。”

他还表示,进行全面大范围的监测和布点,需要各级地方政府财政支持。“大城市还好说,到小城市城镇级别将很难提供在设备和建站方面的资金支持,毕竟上马这种项目只赔钱不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