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本月1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天明建议全市提高临时补贴措施,确保低收入人群生活。昨日佛山市政府正式发文,要求各区要在对城乡低保对象发放联动机制临时物价补贴的基础上,再按每人每月25元的标准增加发放两个月的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金,即每人将领到政府额外增发的两个月临时补贴共50元。
农村五保标准下月起调整
市政府发文指出,全市对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各区要在对城乡低保对象发放联动机制临时物价补贴的基础上,再按每人每月25元的标准增加发放两个月(2010年11和12月)的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金,有条件的区可将补助对象放宽到低保临界家庭或适当提高补助金额。而在制定明年对低收入居民的补助时,要考虑今年价格上涨的情况,提高补助基数,保障低收入居民不因价格上涨而影响基本生活,并尽快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另外,除了低保对象外,市政府还适时调整2011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确保从2011年1月1日起,本地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要达到本区2010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0%以上。
市政府指出,为了保障落实资金来源和实施社会化发放,对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和调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所需资金,由区、镇(街道)两级财政统筹解决,以上两项资金必须通过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
多措施降低农副产品经营成本
鉴于今年1—11月,佛山CPI涨幅达到3.1%,比全省涨幅高0.1个百分点。市政府此次还公布措施稳定消费价格水平保障市民基本生活。全市首先加强农业生产,继续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和龙头企业奖励政策,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强做大;重点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大力支持蔬菜、畜禽、水产生产;推进农产品物流发展,逐步建立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
在12月1日全市对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后,佛山市已陆续开始规范整治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降低收费标准并实行备案管理。检查取消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等做法,降低农副产品经营成本。
此次市政府发文建议要发挥农副产品骨干企业作用:扶持大型集贸市场与农副产品生产基地、流通企业的“场地挂钩”、“场厂挂钩”,以及大型连锁超市、农副产品流通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超对接”,在农副产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时,各地可在大型集贸市场或超市建立直销门店,以低于市场的价格销售肉菜等农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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