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第8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认定该不动产为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有证据证明赠与一方的除外。
意见稿第11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同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人们把上述条款简单地理解为:一方婚前买的房,婚后还是他(她)的,而不能自动变成夫妻共有财产。万一离婚,另一方无法与他(她)分割这套房。
最高法的这个征求意见稿,引起了热烈议论,人们纷纷在网站、论坛上发表观点。因为该征求意见稿涉及到婚前房产的婚后归属,自然也可能对房地产造成一定影响。
有人认为,夫妻离婚时最难分割的财产就是房产。最高法的新解释,不再对女性权益进行保护,对女性不够公平。有人认为,这个方案很公平。谁出资买房,房产就应归谁,最高法不但保护了购房者权益,还能有效避免“骗婚”等情况的出现。
那么,最高法的新解释对楼市有什么影响呢?市民对此莫衷一是。业内有人认为,该解释有可能促使女性变得更加独立,未婚女性购房有可能增加,结婚多由男方负责买房的格局有可能改变,联名购房的未婚男女有可能增加。
各界观点莫衷一是
最高法的新解释,是为了对婚姻关系中几个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进行规范,使法院处理这些问题时有规可循。
新解释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各界讨论激烈,观点不一。有人说,最高法的新解释让“男人一片叫好,女人一片抓狂”。也有人认为,新解释对女性影响不大。女方之所以想嫁有房的人,为的是生活稳定,而不是要谋取房子的所有权。还有人认为,房子乃身外之物,婚姻和谐比房子归属更重要。
最高法的新解释公布后,49.59%的网友不认可婚前个人首付、贷款的房子归夫妻一方所有。这些网友说,大部分的房贷还是婚后还的,这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因此,即使一方婚前付了首付,房子也应该是双方所有。
另有47.97%的网友支持新解释,其余对新解释未表示支持或反对意见。
反对者
对非房主不公平
在某国企工作的郭女士认为,最高法的新解释对夫妻中非房主一方很不公平。目前,虽然不少女性嫁给了有房者,但这些房大多也只是由男方交了首付,婚后由夫妻共同装修、共同还贷。按照新解释,这种夫妻如果离婚,房产归购房者,对共同装修、共同还款的另一方显然不公平。
她说:“这相当于你之前的劳累都白忙了,房子不属于你,顶多只有一些补偿。”
郭女士认为,若实行这种方案,很可能会导致“房贷男”较难找到女友。因为“房产归属这样划分,大多女孩子肯定不愿意跟他一起还贷。除非房产证上双方共同署名”。
网友“爱的奉献”也认为新解释不合理。该网友写道:“对一些感情基础并不是很深厚,或者存在矛盾的夫妻来说,新解释甚至是在纵容买房一方在家里为所欲为。反正一旦离婚了,房产还是自己的。如果一方对离婚无所谓,另一方就惨了。”
中立者
婚姻和谐比房子重要
准备结婚的周小姐说:“就算房子再多,钱再多,外在的物质再丰富,也换不来内心真正的平安和喜乐。”
周小姐并不关注最高法的新解释,她觉得结婚是深化和稳定感情的一种方式,婚姻应该是相对纯洁的,不应该牵扯太多利益的东西。只要夫妻之间和谐美满,房子归谁所有不重要。若夫妻不和睦甚至离婚,空留下房子也没什么用。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一个人住在空房子里,反而徒增寂寞伤悲。
她没有谈及离婚后若被扫地出门,连个空房子都没有的情况。
公务员郑先生和女友刚领了结婚证。他们没有公证个人财产,也没有签什么协议。他觉得,既然两个人要结婚,就没有必要分那么清楚。如果刚结婚就想着离婚时怎样分财产,这样的婚姻也没什么意思。他说,婚姻需要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这些条款对我作用不大”。
支持者
保护了购房者的权益
大四学生林逸姿说,现在的社会,不再是单纯的女人依靠男人吃饭生存,女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事业和财产。既然房子是一方婚前购买的,那离婚后,房子归属权理应属于购房者。但如果婚后双方共同还过贷款,那么,房产拥有者应该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她说,鉴于新方案中规定了这类补偿,所以不存在损害另一方权益的情况。
还有市民认为,如今“嫁人要嫁有房男”是普遍女方家长的要求,但这些家长并不是贪图房子的所有权,而是为了女儿婚后生活能够相对稳定,不用整天东奔西走。因此,对房子谁购买就由谁所有的问题,很多家长并不会过多地反对。
大四学生林逸姿说,现在的社会,不再是单纯的女人依靠男人吃饭生存,女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事业和财产。既然房子是一方婚前购买的,那离婚后,房子归属权理应属于购房者。但如果婚后双方共同还过贷款,那么,房产拥有者应该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她说,鉴于新方案中规定了这类补偿,所以不存在损害另一方权益的情况。
还有市民认为,如今“嫁人要嫁有房男”是普遍女方家长的要求,但这些家长并不是贪图房子的所有权,而是为了女儿婚后生活能够相对稳定,不用整天东奔西走。因此,对房子谁购买就由谁所有的问题,很多家长并不会过多地反对。
业界
不影响成交量,但可能影响购房群体结构
最高法的新解释涉及到房产归属,那么,它对楼市会有什么影响呢?有业内人士认为,新解释不大可能影响楼市成交量,但会影响到购房群体的结构,联合署名购房有可能增加,女性单独购房愿望将变得强烈。
隆塬地产惠州区域总监赵正群认为,新解释不会影响楼市成交量,但在购房手续方面,未婚男女联合署名购房的比例将会增加。
他说,按照中国传统,很多人认为购买婚房是男人的事情。因为婚房首付多由男方出,房产证上一般也就只有男方的名字。婚后,该房产自动成为夫妻共有财产。但新解释改变了这一切,它可能促使未婚男女在购买婚房时,由双方一起承担首付,在房产证上联合署名。
赵正群说,联合署名手续并不繁琐,这种方式对双方都有保障,大家都容易接受。
还有业内人士认为,最高法的新解释将促使女性购房者数量增加。
目前,未婚女性购房的比例较小。她们认为,单身阶段没必要购房,以免承受房贷压力,将来找个有房的男士结婚,等于解决了房产问题。最高法的新解释一旦生效,部分未婚女性的购房愿望将变得强烈,以免结婚后仍处于婚姻的弱势一方。
• 中国角型毛巾架行业运营态势与投资潜力研究报告(2018-2023)
• 中国直接挡轴市场深度研究及投资前景分析报告(2021-2023)
• 2018-2023年KTV专用触摸屏市场调研及发展前景分析报告
• 中国回流式高细度粉碎机市场深度调研与发展趋势预测报告(2018-2023)
• 2018-2023年中国原色瓦楞纸行业市场深度研究及发展策略预测报告
• 中国雪白深效精华液市场深度调研及战略研究报告(201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