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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布2010企业工资指导线 最高可涨17%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11/02/2010 10:47:00   来源:成都日报

  

成都公布2010企业工资指导线 最高可涨17%最低应涨5%

我市2010年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确定为12%

随着经济的发展,物价的变化,职工工资应相应增长。昨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成都市201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确定201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分为增长基准线12%,增长上线17%,增长下线为5%,也就是说,企业员工工资最低应增长5%。

“为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综合考虑经济回升向好的发展形势,我们测算确定了2010年工资指导线的分类指导标准。”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经济形势的逐步好转,2010年企业在岗职工工资水平建议增长率比去年提高了1个百分点,分别为增长基准线12%(2009年11%)、增长上线17%(2009年16%)、增长下线5%(2009年4%)。

灾后重建企业

今年工资增幅应不低于3%

“工资指导线公布后,企业应与职工围绕指导线进行集体协商确定工资增幅。”该负责人表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应在指导线的增长下线和上线区间内围绕基准线,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合理确定工资增长;非公有制企业应根据工资指导线规定的增长基准线,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自主决定工资分配及增长。

据了解,我市2009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0.3,2010年预计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3.0,比去年预计增长近3个百分点。为此,为了让职工工资收入不会随着物价的上涨而下降,经济效益较差的企业原则上应保持职工的实际工资水平不下降,将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率确定在5%左右。

因地震灾害处于重建、恢复生产经营及开展生产自救阶段的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率应不低于3%,保持职工的实际工资水平不下降;持续经营亏损的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垄断高薪行业

职工工资今年不宜再涨

根据工资指导线,企业在生产经营发展和劳动生产率比上年提高的情况下,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率原则上可以确定在12%左右。

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比上年较快增长,年度工资水平可以相应较快增长,但是企业工资增长不宜过快,在岗职工工资水平也不宜超出当地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过高,增长幅度不宜超过17%这个增长上线。

对于工资水平过高及工资增长过快的企业、各类公司,其年度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率应确定在基准线以下。垄断行业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已超过成都市2009年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三倍以上的,职工工资水平今年不宜再增长。

工资涨多少

围绕指导线劳资协商确定

“从1996年起,我市就开始每年定期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从最近5年调查看,我市企业员工的实际工资每年以12.5%的平均涨幅在上涨,指导线起到了它的指导作用。”据了解,2009年,我市确定的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1%,实际增长为10.5%;2008年确定为14%,实际增长12.5%;2007年确定为12%,实际增长13.7%;2006年确定为11%,实际增长11.7%;2005年确定为12%,实际增长13.7%。“实际增长与指导线的差距不大。”

“我们提倡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保证员工工资的合理增长。”据该负责人透露,全省3年内将要求所有企业建立工会,通过工资协商制度确定员工工资标准。“今后,政府提供工资增长指导线后,劳资双方将围绕指导线进行谈判。”本报记者 裴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