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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部承接产业转移将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9/06/2010 18:54:00   来源:一财网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国家发改委负责人9月6日表示,推动东部沿海地区产业加快向中西部梯度转移,已成为我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取向。

该人士在答记者问时指出,近年来,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格局正在发生深刻调整。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东部沿海地区资本相对饱和,加之土地、劳动力、能源等要素供给趋紧,资源环境约束矛盾日益突出,外延型发展方式难以为继;而广大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逐步完善,要素成本优势明显,产业发展空间较大。这是国务院出台《指导意见》的主要背景。

该负责人进一步指出,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能够为东部地区发展腾出更大的空间,提供更强的要素供给保障,缓解资源约束和成本压力。

因此,中西部地区应结合自身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善各项配套措施;东部沿海地区也应与中西部健全合作机制,拓展合作形式,引导和支持本地产业向中西部地区有序转移,从而加快推进自身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国务院8月31日出台《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要求在财税、金融、投资、土地等方面对中西部产业转移给予政策支持,同时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意见同时严禁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项目、高耗能、高排放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转入中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