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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市场化不能阻挡快速提高最低工资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8/05/2010 02:52:00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10年以来,国内有一些声音以“市场化”之名反对最低工资制度,更反对快速提高最低工资水平。

世界上规定最低工资制度的历史已经很长了。1894年新西兰率先实行最低工资制度,以后澳大利亚和许多欧美国家也陆续实行了最低工资制度。目前,世界上80%的国家通过建立最低工资制度来为劳动者提供保障。

中国在1993年11月24日由劳动部门以行政规章的形式制定了《企业最低工资规定》,1994年7月以劳动法的形式明确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劳动保障部门在2004年3月1日颁布并实施了《最低工资规定》。因此,算起来中国最低工资制度的提出和实行也有10多年的时间了。

最低工资制度的实行,对于提高普通劳动者的收入以及保障他们的合情合理权利具有重要作用。但对此问题也有一些不同的声音,认为最低工资制度是政府的权力伸进了劳动力市场领域,因此扭曲了市场上资源的配置,导致失业率增加等。但根据一些研究人员的定量分析,在市场经济比较发达、行政力量较弱的国家,名义最低工资的提高并不会导致失业率的上升。只有实际最低工资的提高,才会导致失业率的上升。

从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来说,由于福利制度的完善,最弱势的人的生存可以得到有效照顾,劳动力市场的要素可以根据其稀缺性得到对应公正的报酬。但对于一个不完善的市场来说,劳动者的就业机会并不平等,收入更是与其要素的稀缺和贡献不相符,存在着身份等诸多因素对于就业机会和收入水平的影响。如果没有最低工资制度和工作环境的保障,那么普通劳动者很可能只能得到仅能维持其生命延续的微薄报酬,工作环境也得不到保障。这样的市场,虽然有市场之名和交换机制与场所,但实际上是失效的。

所以,成熟的劳动力市场尚有最低工资制度,不成熟的市场更需要最低工资制度,以给予普通劳动者尤其是低收入者起码的保障。

在不成熟的市场包括劳动力市场中,在权力、资本、企业等用人单位、普通劳动者等诸多因素中,普通劳动者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如果以“市场化”之名而无视普通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者的弱势地位的话,硬是要这些劳动者接受市场化的工资,那么这个工资必然微薄到仅能维持生命的延续。因此,在不完善的市场,最低工资制度必然得以保持。

目前,中国的最低工资水平无论是横向和纵向都很低。据一位学者的研究,中国最低工资是人均GDP的25%,世界平均为58%;中国最低工资是平均工资的21%,世界平均为50%。所以中国提高最低工资的空间还很大。虽然2010年部分省市提高最低工资的幅度达到20%左右,但提高标准后最低工资的绝对水平仍然很低。

当然,确实有些小企业面临着相当的经营上的困难,但这些困难往往是承担了较重的税费等各种因素导致的。所以,不应当把经营上的困难转嫁给低收入的劳动者来承担,而是应该减免这些企业的税费负担,让它们有财力给低收入的劳动者提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