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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邦保险偿付能力缺口逾9亿 遭保监会严惩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6/17/2010 08:33:00   来源:时代周报

  

曾经纷争不断的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都邦保险”),正遭遇中国保监会一次比一次严厉的处罚。4月21日,保监会向都邦保险下发2010(24)号《监管函》,列举都邦保险在四个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称其“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并提出了严厉的整改措施。

这已经是半年多来都邦保险接到的第5份《监管函》。自2009年7月以来,保监会曾先后4次对其下发《监管函》,促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6月13日,《关于都邦保险高管人员涉嫌挪用资金案的专家论证意见》,从杭州寄往保监会。成立才5年的都邦保险,正在经受最为严峻的考验。

保监会连下5份《监管函》

时代周报记者获得的保监会2010(24)号《监管函》共3页纸,比历次《监管函》的内容都更为具体、翔实。

《监管函》明确指出了都邦保险在四个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一、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总经理长期缺位。股东会、董事会无法正常运作,重大决策受到影响。员工持股问题仍未解决。二、偿付能力严重不足,2009年底偿付能力充足率为-57.82%,偿付能力缺口9.45亿元;三、经营亏损严重,资不抵债。2009年,保险业务综合成本率为123.43%,承包亏损7.15亿元,净亏损5.2亿元,净资产-2.7亿元。四、内控管理薄弱,合规经营情况差,总公司及分支机构违法违规问题突出。2009年,共有18家分支机构受到保险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就此,保监会对都邦保险提出七项“监管要求”,包括控制保险业务总规模,严格控制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和职务消费水平。自2010年5月1日起,都邦保险江西和厦门分公司应暂停接受商业车险新业务,河南和陕西分公司应暂停接受非车险新业务。

在监管要求中,保监会还特意提出3项具体的禁止条款:自2010年5月1日起,禁止都邦保险购置地产、汽车等大型固定资产,禁止商业性广告的支出;禁止设立新的分支机构,禁止提升现有分支机构的层级;禁止向股东分红。

连商业广告支出都需要禁止,都邦保险的财务状况,显然已濒临险境。“如不认真执行我会监管要求,导致偿付能力继续恶化的,我会将采取进一步更严厉的监管措施。”在《监管函》最后部分,保监会措辞十分严厉。

而在此前的《监管函》中,保监会已经要求都邦保险停止湖北分公司接受车险新业务,停止其黑龙江、大连、甘肃、云南4家分公司接受非车险新业务。

员工股金被曝非法挪用、南方股东罢免北方董事长、保监会介入调查……随着保监会《监管函》的不断下发,曾经问题频出、纷争不断的都邦保险,再度被推上风口浪尖。

都邦保险是一家全民资构成的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2005年10月成立于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初始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股东由来自吉林、浙江的7家民营企业构成。此后,都邦保险经过多次增资扩股,注册资本增加到20亿元,股东也增至19家。其中吉林股东持股6.7亿股,占股33.5%;浙江股东11家(大都来自浙江萧山),持股9.6亿股,占股47.5%。在19家股东中,最大的股东有4家,分是吉林省金都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金都集团”)、长春长庆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长庆药业”)、浙江华瑞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瑞集团”)和浙江吉华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吉华集团”),4家公司各出资2亿元,占有公司40%的股份。金都集团董事长王丽影出任都邦保险董事长。

开业之初,都邦保险迅速扩张。据其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06年岁末,其分支机构已遍布全国22个省市。保费规模亦快速增长,2006年全年保费收入为4.5亿元,到2008年已达到38.98亿元。伴随业务增长,南北股东度过了一段愉快的蜜月期。

祸起员工持股

不过好景不长,2007年后,伴随着都邦保险员工持股的推进,公司暴露出各种问题,南北股东的矛盾也开始公开化,并最终剑拔弩张,对簿公堂。

2007年3月,中国平安(601318.SH,02318.HK)A股上市,大批持有合股基金的员工一夜暴富。受此刺激,都邦保险计划在完成针对员工的增资扩股后,在未来的3-5年完成引进战略投资者工作,并在其后择机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但事情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从2008年7月起,关于公司吉林股东挪用集资款的内幕逐渐披露出来。7.2亿元集资款真正进入都邦保险的只有4.1亿元,其余3.1亿元却进入了吉林金都集团、长春长庆药业和长春全安综合市场公司三家吉林大股东的账面上。而吉林金都集团、长庆药业的实际控制人,分别是都邦保险董事长王丽影和副董事长王宝成。

巨额资金被挪用被媒体曝光后,惊动了保监会。2008年11月,由保监会成立的特别调查小组进驻都邦保险,开始对其多项违规事件进行彻查,并下发了《关于都邦保险员工持股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都邦员工持股计划不符合现行法规要求,应尽快予以清退。

员工原本是认购都邦保险股份,却不可思议地成了三家吉林大股东的股东。此事引来公司员工和浙江股东的强烈不满。2008年12月3日,由华瑞集团、吉华集团和富可达控股公司3个都邦保险主要股东发起的都邦保险临时股东大会在浙江召开。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认为董事长王丽影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决定罢免其董事职务,并表示将依法追究前期违规操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但次日,吉林市丰满区法院即向发起会议的三家浙江股东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该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无效,要求“临时股东大会所作出的决议停止执行”、“继续由原董事会主持公司日常工作”。

此后,王丽影继续掌握着都邦保险命脉,浙江股东则一直不认可其董事长一职,并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王丽影的“经济犯罪问题”。2009年4月,都邦保险原总裁战鹰被吉林市公安机关以涉嫌经济犯罪为由拘留。此前的2008年7月,战鹰突然被免去总裁职务,直到今年4月保监会下发第五份《监管函》,都邦保险“总经理长期缺位”。

吉林与浙江股东方面就此陷入僵局,都邦保险的经营状况则随之每况愈下,出现严重资不抵债的问题。

  


  

吉林市政府收购都邦

2008年11月25日,吉林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清退都邦保险职工持股的决定》,决定对都邦保险公司员工股份进行清退。

2009年5月8日,吉林市政府又通知称,要求尚未清退的员工股份,限于2009年5月18日前办理退股手续;由指定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公司承接并履行出资人权利。逾期未办的,不再保留员工持有的公司股权。

11月20日,吉林市政府再次向都邦保险下发通知:鉴于清退都邦保险员工违规持股属于“保监会统一布置的行政性清理行为”,为维护公司稳定,保护员工权益,都邦保险任何股东及其他个人不得对员工持股加以收购和持有;被私自收购的员工股份不享有出资人权利。

此间,吉林市政府将该民营公司从丰满区注册升格为市直属企业,吉林市委常委、原市纪委书记蔡玉和出任都邦保险公司党委书记。吉林方面称,当地政府部门已经投入7.4亿元资金用于收购都邦保险的员工股权。但吉林市政府的行为受到了占股47.5%的浙江各股东的抵制,他们并不认可吉林市政府的股东地位。

“吉林市政府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接管都邦保险。《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陷入僵局必须由国家保监会接管,而不是无关的政府。”都邦保险一董事说,“我们没有见到任何的保监会文件指定由吉林市政府来接管。吉林市政府违法干预企业自主权、经营权的行为将陷巨额国资于高风险中。”而吉林市政府的说法是,政府对社会有“无限责任”,为了稳定,他们有权力接管,对重点企业的危机有管理整顿的义务。他们是依保监会要求整顿都邦保险。他们已经投入了7亿多元国资,是“当然股东”,有权利接管公司。

今年2月,华瑞集团、吉华集团等浙江11家股东聘请京衡律师事务所代理此案。该事务所主任正是以代理重庆打黑风暴中的李庄案而知名的陈有西。“都邦保险是一家全民营的有限责任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而不是政府。只有公司股东自己不想买股权没有能力自救时,政府才有为维稳而参与解决的必要。政府个别人的错误决策,拿巨额国资去冒这样的风险,个中原因耐人寻味。”

“吉林市政府没有占有47.5%股权的11家股东参加决议同意,根本无法变更工商登记,成为合法股东。在股东大会没有召开、工商也没有变更为股东的情况下,吉林市政府派出原市纪委书记去担任公司党委书记发表讲话行使管理权,更是直接侵犯公司经营权的违法行为。该决策让7亿多元国资陷入了一个每天在亏损的巨大的投资黑洞,将导致严重的国有资产损失。”陈有西说。

早在2009年9月,都邦保险浙江股东即以吉林市政府为被告,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起诉,要求法院判决撤销吉林市政府的两个违法收购股权的《通知》。但法院没有受理,也没有答复。

6月13日,吉林市金融办副主任冯长友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吉林市政府收购员工持有的股权的行为,不是浙江股东说不合法就不合法的,“如果不合法,保监会、吉林省政府怎么会同意”?

多方协调难有结果

时代周报记者获悉,都邦保险南北股东矛盾公开化以后,保监会及吉林、浙江两省各级政府,都曾积极参与协调,但双方矛盾甚深,调解收效甚微。

5月17日,吉林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赵静波、吉林市金融办副主任冯长友、吉林市丰满区委书记刘文彬在北京约见吉华集团、华瑞集团等浙江大股东,表示王丽影没有问题;政府已经出钱,是“事实上的股东”;要求尽快召开股东会,对都邦保险增资扩股,渡过难关。

浙江股东则一致抵制,认为不解决王丽影的犯罪问题,不可能召开股东会,也不可能认可吉林市政府的股东地位,不可能让政府来召开股东会。

4月27日,受京衡律师事务所的委托,由刑法学专家陈兴良、张明楷、张泗汉三人组成的专家论证组,对都邦财产保险高管涉嫌挪用资金案进行了专家论证。

三位专家认为,王丽影等都邦保险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超额募集的员工入股款2.584亿元,挪至金都集团公司等其个人控制的公司,该行为涉嫌挪用资金罪。此外,王丽影等人以购房为名,将都邦保险公司资金1.57亿元挪归其他公司使用,如能查明其是为了谋取个人利益,则可认为其涉嫌挪用资金罪。

5道金牌处罚下的都邦保险,无疑将继续面对各种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