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古晓宇)分销商向第三者转嫁诺基亚“串货”处罚的做法未能得到法律的支持。记者昨天从曾因“串货”被罚的手机分销商董居忠处获悉,董居忠因不服处罚起诉诺基亚及分销商的案件已经一审判决,法院要求相关公司向其返还“串货”罚金。
据董居忠介绍,去年他从济南天亿广电子设备有限公司购买了两部诺基亚手机,而上述手机是天亿广从贵州环远电讯有限公司购买的。因涉嫌“串货”,诺基亚对环远电讯处以9000元罚款,环远电讯随后对天亿广处以9000元罚款,而天亿广又将这笔罚金转嫁给董居忠。董居忠为此将天亿广、环远电讯和诺基亚诉至法院。
判决书显示,董居忠与三被告不存在从属关系,“串货”罚款既没有合同约定也没有行业规定,故要求被告天亿广将罚金返还给董居忠。
董居忠还表示,因“串货”手机得不到正常质保,出现问题不能异地换机,他还将济南诺基亚客户服务中心和诺基亚通信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预计半个月后将有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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