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财经>财经动态>  正文

发改委:完善天然气价格管理 取消价格双轨制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5/31/2010 17:56: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5月31日电 国家发改委决定自6月1日零时起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230元和220元,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230元。发改委负责人答问时表示,此次完善天然气价格管理的政策,一是取消价格“双轨制”,二是进一步扩大价格浮动幅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近日发出通知,决定自6月1日零时起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230元和220元,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由每千立方米925元提高到1155元,每千立方米提高230元,提价幅度为24.9%。同时改进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理顺车用天然气与成品油之间比价关系。对此,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方面负责人。

发改委负责人表示,此次完善天然气价格管理的政策,一是取消价格“双轨制”。早在2005年国家即决定取消价格“双轨制”,但鉴于当时计划内、外气价差距较大,一步取消存在困难,决定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在当年推出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时,将计划内气量和部分计划外气量统一归并为一档气,其余为二档气,实行不同的价格。归并后一档气量占全部气量的85%以上。这次国家决定对仍然存在一、二档气价的大港、辽河、中原三个油气田价格进行并轨,彻底取消价格“双轨制”。这样做可以进一步简化价格管理,公平用户负担。

二是进一步扩大价格浮动幅度。目前国产陆上一档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允许的浮动幅度为上下10%,二档气允许上浮10%、下浮不限。这次将并轨后的出厂基准价格允许的浮动幅度统一确定为上浮10%、下浮不限,即允许供需双方在不超过出厂基准价格上浮10%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赋予供需双方更大的定价自主权。进一步扩大价格浮动幅度,不仅可以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而且在能源市场供应比较宽松的情况下,天然气供应企业可以更多地让利于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