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报道:Google推出互联网电视
2010年5月21日,Google在旧金山市举行的年度开发者大会上推出Google TV。Google TV将由电视机设备、蓝光播放器、机顶盒组成。Google TV中将植入Wi-Fi网络、以太网络以此连接卫星及有线电视盒;输入系统中包括键盘以及远程遥控设备;浏览器将使用GoogleChrome浏览器,支持Flash技术;Google TV将装载Google Android2.1版本软件,并可进行远程升级,Android手机可通过Wi-Fi网络与Google TV机相连接。
Google分别与英特尔-T、索尼、罗技、DishNetwork等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推出互联网电视平台。英特尔将负责网络电视芯片生产;索尼将会为Google生产电视机设备以及蓝光播放器;罗技将会主要负责研发网络电视键盘控制器及远程控制技术。此外,Google还与DishNetwork合作,将Google TV置入后者生产的数字录像机中。数码产品零售商BestBuy也将加入合作阵营,负责销售Google TV产品。
Google TV将于今年秋季正式上市。从2011年初起,第三方开发者将有机会为该平台开发应用,使得互联网电视成为一个真正开放的平台。由于Android软件免费提供给厂商使用,因此Google将借助广告盈利。Google将在Google TV中整合广告,并与合作伙伴分享收入。
我们的观点一:互联网电视终将开放
目前,中国是互联网电视发展最快的地区。中国互联网电视的推广主要由整机企业推动,但受到来自于广电系统的管制。广电总局向中国网络电视台、上海文广和杭州华数颁发国内唯一的三张互联网电视牌照,并借助舆论指责互联网电视涉黄。由于广电总局具有行政管理权,整机企业不得不寻求同广电系统企业的合作。但至今为止,中国还未形成成熟的合作模式,更谈不上互联网电视的发展模式。中国的互联网电视发展更多是在利益博弈中被动的发展。实际上,在中国无论是整机企业还是广电系统都希望粘住客户,不希望互联网电视成为一个真正开放的平台。
Google TV的出现将彻底把互联网电视置于一个完全开放的领域,第三方即可以开发应用程序也可以通过互联网提供应用内容。今后互联网电视将是一个类似电脑的互联网终端,其应用的发展和推动将由整个互联网世界来推动,而不是单独由整机生产企业或内容提供商。
我们的观点二:Google盈利模式借鉴意义有限,中国还需要寻找适合自己的盈利模式
Google将通过电视广告的方式实现盈利,并同合作伙伴分享收入。中国目前还没有互联网电视的盈利模式,但Google的盈利模式对中国的借鉴意义有限。首先,中国的互联网电视是由整机企业为核心推动的,推动主体本身无法掌握分配的资源。其次,整机企业同广电系统的合作更多的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合作,因此收入分享的模式值得怀疑。最坏的情况是整机企业仅负责互联网电视硬件的生产,互联网电视的运营收入与之无缘。无论如何,中国还需要寻找适合自己的互联网电视盈利模式。
我们的观点三:中国先发优势可能丧失
目前中国的互联网电视发展还具有先发优势。但国际上以Google为首的战略联盟显然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甚至体制优势。互联网电视目前还缺乏标准,一旦Google TV由于其开放性导致其标准成为行业标准,那么中国互联网电视的先发优势将丧失,届时企业生产互联网电视时可能必须采用国外的技术与标准,同时不得不支付知识产权使用费。
就目前形势而言,互联网电视的普及是大势所趋,但整机企业在其中能否获得有利的地位还需要争取。对整机企业借助互联网电视实现盈利模式的转型还需要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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