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农业部发布《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经国务院同意,决定从2015年调整完善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3项补贴政策。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自2004年起,国家先后实施了农业“三项补贴”,“三项补贴”对于促进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随着农业发展态势和农村发展形势发生深刻变化,“三项补贴”政策效应递减,政策效能逐年降低,客观上迫切需要对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
“此次《指导意见》根据农村目前遇到的新情况,调整了补贴的方向,加快了农村基础金融建设。具体而言,最重要的就是加大了对粮食规模经营的支持力度,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深圳市思格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罗高瞻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
山西怀仁县某种粮大户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此前,在大部分省市和地区,农业“三项补贴”已经演变成为农民的收入补贴,一些农民即使不种粮或者不种地,也能得到补贴。可是真正从事粮食生产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却很难得到除自己承包耕地之外的补贴支持。
这种客观存在的现状,使得现存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对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的作用大大降低。因此,强化农业“三项补贴”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加大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力度,提高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效能,势在必行。
在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方式上,罗高瞻表示,应加强农村金融建设,通过农业信贷担保的方式为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和风险补偿,解决新型经营主体在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中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项补贴”政策的变化对于农业的发展是利好的,确确实实是针对现存的问题寻求解决的措施。
“加大了对粮食规模经营的支持力度,能够进一步推动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罗高瞻表示。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农业是弱质产业,投入大,周期长,且受自然环境影响极大,只有产业化才能发展现代农业。此次补贴就是针对推动农业组织发展、培育农业“领头羊”、带动农村发展的思路操作的。
对此罗高瞻表示,由于农业收益率低、风险大等弱质特性,惠农金融一直以来是以国家政策补贴的方式进行。此次通过信用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加快农村金融市场化的推进力度,对农村金融长远发展有利。
要以农业补贴助力农业新发展,仅仅从完善农业“三项补贴”上入手还远远不够。“农村发展现在还有很多问题,如土壤污染,环境整治等,也应该和农业补贴联系起来。土壤环境是农业发展的基础,只有环境质量有保证了,才能保证粮食的质量,农业补贴才是有效的。如何对农村经济作物进行支持和补贴,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罗高瞻告诉记者,农业补贴一方面要从调动农民积极性、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上着手,另一方面也要跟农村环境治理和维护挂钩,同时还要和优化农村产业结构结合,更科学、更精准地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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