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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工业用地拟采取“先出租后出让”供应方式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10/30/2013 18:37:08   来源: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

  国土资源部周二发布信息,就《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提出了“先出租后出让”的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并且提出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有权采取有偿收购的方式收回不符合规定的工业项目用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草案提出,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供应工业用地时,可以采取先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给土地使用者,并明确约定在项目正式投产后转为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供应方式。

  以先租赁后出让方式供应工业用地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租赁。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达到合同约定的受让条件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另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据大智慧通讯社了解,“先出租后出让”的工业用地供应方式是指在限定企业条件的前提下,将工业用地出按年租给企业使用,在达到一定年限后土地再重新定价出让给企业。土地专家认为,此种方式可以让土地金回归租金本质,同时降低企业负担,减小企业的现金压力。

  草案还涉及了工业用地收回的一些措施,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土地使用者可以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对土地开发强度、投入标准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工业项目用地,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有权采取有偿收购的方式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此条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城市存量工业用地的退出路径。此前有土地专家向大智慧通讯社表示,中国工业用地效率低下,存量工业用地则占城市存量用地的30%至40%之间。存量工业用地退出将极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盘活存量的时候缓解征地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