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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的通知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10/10/2011 09:38:00   来源:商务部
【发布单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发布文号】税委会〔2011〕12号
【发布日期】2011-06-24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1年7月1日起,对汽油等33个税目商品进口关税税率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部分商品进口暂定税率调整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稿件来源:国务院关税税则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