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财经>政策标准>  正文

关于将初步符合2011年稀土、焦炭出口配额申报条件的企业名单上网公示的通知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0年12月14日   来源:商务部

  为进一步加强稀土、焦炭出口管理,规范出口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11年稀土出口企业网上公示名单》、《2011年焦炭出口企业网上公示名单》予以公示。

  一、如有异议,请于2010年12月17日17点(以传真收到时间为准)前将书面意见送达商务部外贸司。

  二、本次公示仅对名单内企业征求意见,不接受新申报。

  三、名单内待审核企业若能在公示期内补齐相关材料,则转为合格企业,否则按不合格处理。

  联系单位:外贸司 工业品贸易二处

  电话:010-65197594/65197106 传真:010-65197434

  附件:1、2011年稀土出口企业网上公示名单
  2、2011年焦炭出口企业网上公示名单

  商 务 部
  对外贸易司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