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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合肼反倾销日落复审问卷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7/16/2010 16:05:00   来源: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进出口公平贸易局


Bureau of Fair Trade for Imports & Exports

Ministry of Commerc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No. 2, Dong Chang An Ave., Beijing, China 100731


  北京东长安街2号 100731
  电话(Phone):(86)-10-85093407、85093406、65198409、65198497
  传真(Fax):(86)-10-65198497

调查问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10年6月17日公告立案,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法国的进口水合肼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28251010。被调查产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5年第36号公告中的产品描述为准,本税则号仅供参考。

  现向你公司发放调查问卷,请于本问卷发出之日起37日之内将答卷回复至: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 1007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
  进口调查二处
  案件调查人员:马欣、王栋、丁满清、韩勇

  附件:水合肼反倾销日落复审问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