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合肼反倾销日落复审问卷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7/16/2010 16:05:00
来源: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进出口公平贸易局
Bureau of Fair Trade for Imports & Exports
Ministry of Commerc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No. 2, Dong Chang An Ave., Beijing, China 100731
北京东长安街2号 100731
电话(Phone):(86)-10-85093407、85093406、65198409、65198497
传真(Fax):(86)-10-65198497
调查问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10年6月17日公告立案,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法国的进口水合肼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28251010。被调查产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5年第36号公告中的产品描述为准,本税则号仅供参考。
现向你公司发放调查问卷,请于本问卷发出之日起37日之内将答卷回复至: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 1007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
进口调查二处
案件调查人员:马欣、王栋、丁满清、韩勇
附件:水合肼反倾销日落复审问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