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农业厅召开了全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工作部署视频会议,《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了解到,四川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已联合发布《四川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该方案规定,从2015年起,在四川省全省范围开展农业补贴制度改革,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据了解,财政部和农业部最新印发的《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规定2015年,财政部、农业部选择安徽、山东、湖南、四川和浙江5个省,由省里选择一部分县市开展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
对此,四川省农业厅厅长任永昌表示,四川作为首批试点省责任重大。从2011年起四川就曾开始部署调整和完善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工作,2013年在11个县率先启动“有种有补,无种不补”、“多种多补、少种少补”、“谁种粮谁受益”的种粮农民补贴政策改革完善试点工作,因此,四川省改革试点工作有相当丰富的经验。
改革农业“三项补贴”目标将是一次创新。任永昌分析认为,此次改革农业“三项补贴”的目标就是创新农业补贴制度,增强农业补贴政策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向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倾斜,真正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
而《四川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就是按照新的补贴方式,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其中,各地要将2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8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加上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此项补贴实行普惠制,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值得关注的是,“补贴对象向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据任永昌介绍,新方案将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
任永昌认为,既可以支持以土地有序流转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也可以支持土地股份合作和联合或土地托管方式、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签订订单实现规模经营的方式、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专业的生产服务,实现区域规模经营等其他形式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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