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产业>医药>  正文

北京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五险最高不超15669元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6/19/2013 08:52:09

  根据新的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该市2013年度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根据规定,北京市在职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按照本人2012年的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但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将根据上年度的全市职工平均工资进行调整。

  根据新标准,五险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全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最高不超过15669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最低不低于2089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60%确定,最低不低于3134元。

  此外,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时,个人可选择三个档次作为缴费基数,分别为全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60%和40%,即5223元、3134元和2089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012年月平均工资的70%,即36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