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医改进入深水区,作为医改的关键问题。破解“以药养医”依旧没能有效解决,有关破解此道难题的政策,一直成为流传的焦点。
日前,有关国务院医改办将于近期出台《关于药品流通行业改革发展意见》说法引起了关注,对于医药流通行业来说,最令人惊讶的就是“暗扣”变“明扣”的说法。
对于这样的说法,医改办已经辟谣,言明新政并未确定要走“暗扣”变“明扣”的思路。虽然政策尚未确定,但如何解决流通行业的回扣问题依旧让人感到困扰。
回扣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医药流通行业被人诟病之处。究其根本原因,药品价格虚高,是医改意见最为集中、共识最多的领域。其中流通环节过长被认为是药品价格虚高最为重要的幕后推手。
无论是什么样的政策,只要鼓励流通企业并购、保护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利润、限制医院处方保密等等,缩短利益链条,理顺利益关系,都是有利于行业向健康方向发展。
事实上,对于所谓“暗扣”变为“明扣”的政策方向,近些年来也有部分地方在尝试采取一些类似的政策手段,以期突破以药养医,实现医改目标。但是,这些手段基本上都以失败告终,因此,任何进一步尝试这种做法的改革都很难成功。最早的尝试就是各地不断试水的阳光采购,通过以一定比例的流通收入上交所谓卫生发展建设基金,来实现从形式上把流通企业给医院的钱交给卫生部门,再由卫生部门来使用这笔资金来建设医院。
这种最简单的“暗扣”变为“明扣”的方式,并未取得预期的效果。如芜湖采取类似的模式,在“以药养医”的制度性问题没有解决的情况下,企业如果不付出回扣,依然无法取得配送的业务。最后,芜湖在坚持了一年之后,不得不主动承认失败的现实。
虽然流通企业本身不会去影响医生用药,其竞争的主要焦点是配送权,但只要是“暗扣”就不可能变为“明扣”,医院和配送商正常的议价是为了降低流通成本,而“暗扣”的存在原因在于提高流通成本,使企业实现在配送权的竞争中占据优势,而医院可以获得另外一个渠道的补贴。
显然,无论是什么样的模式,只要打算用简单的“暗扣”变为“明扣”的方式,都不能解决流通环节存在的回扣问题。对于整个医药流通行业来说,仅仅把取消流通环节过多的希望,寄托在把回扣阳光化上确实不现实。
在药品流通的利益链条上,医院收受回扣本来就属于商业贿赂行为,为法律所不允许。管理部门也曾经多次发文明令禁止,甚至采取过专项行动,整治医生收回扣现象。如将“暗扣”变为“明扣”,表明上看起来可以阳光化,但是却根本不能解决“以药养医”机制本身带来的一些现存的难题。(作者:贾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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