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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安徽省关于删除非基药抗菌药物的通知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8/20/2012 10:20:27

  

      

     

     2012年安徽省关于删除我省增配药品目录中非基药抗菌药物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

    

     根据卫生部第84号部长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只能选用基本药物(包括各省区市增补品种)中的抗菌药物品种,现将我省增配药品目录中不属于基本药物(包括省补充药品目录)的抗菌药物予以删除,特此通知。

    

     附件:增配药品目录中删除的抗菌药物(详见采购平台)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