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儿童医院数字X线照相机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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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CCGP201207-0007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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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市儿童医院 委托,对 长春市儿童医院数字X线照相机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二、采购人:长春市儿童医院 |
三、项目名称:长春市儿童医院数字X线照相机采购项目 |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2012-06-3515-Z01 |
计划编号 |
预算总额(元) |
预算内资金(元) |
预算外资金(元) |
自筹资金(元) |
2012-06-3515-Z01 |
2000000 |
0 |
0 |
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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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
六、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七、答疑会时间:2012 年 07 月 31 日 10 时 00 分 |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
九、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
十、发放标书起始时间:2012 年 07 月 24 日 13 时 30 分 |
十一、发放标书截止时间:2012 年 08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 |
十二、发放标书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
十三、投标开始时间:2012 年 08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 |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2012 年 08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
十五、投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十六、开标时间:2012 年 08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
十七、开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十八、采购内容:数字X线照相机 |
十九、交货地点:长春市北安路1175号 |
二十、付款方式: |
分期付款
验收合格后首付全款的70%,半年后付款20%,一年后一周内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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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 |
二十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应规定,另: 1、投标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销商提供); 2、投标货物如为进口产品须有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 (经相关部门批准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本项目投标,但采购过程中不得限制和排斥国产产品参与投标) |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null |
二十四、售后服务:保修一年 |
二十五、投标保证金:10000元 |
二十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补充说明 |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0431-88779609
联系人:
张华宇 电话:88779603
闫镇 电话:88779609
采购人名称:长春市儿童医院
项目负责人:邱丽梅
联系电话:0431-85827808
地 址:长春市北安路1175号
邮 编: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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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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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儿童医院数字X线照相机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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