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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皮血气分析仪招标公告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7/24/2012 09:11:30

  

  

    

   政府采购谈判

   文 件

   采购编号:SZWK2012-T-027-2号

   采购项目:经皮血气分析仪

   采购单位:苏州市立医院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七月

   谈判邀请函

   :

   受苏州市立医院的委托,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下列设备及其安装、调试等服务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采购编号:SZWK2012-T-027-2号

   二、采购内容:经皮血气分析仪

   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产品的合法代理商资格;

   8、已登记报名并领取了谈判采购文件;

   9、已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了谈判保证金。

   四、参加谈判报名及领取谈判采购文件时间:自招标公告上网之日起每日8:30~11: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参加谈判报名及领取谈判采购采购文件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只有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领取本次谈判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谈判。

   领取谈判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产品的合法代理证明复印件;

   4、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谈判时间、地点:

   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时间:2012年8月8日13:00~13: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

   2、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2年8月8日13:30(北京时间)

   3、谈判时间:2012年8月8日13:30(北京时间)

   4、谈判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

   六、联系单位: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邮政编码:215005

   电 话:0512-65237216-8018/8013 传 真:0512-65153553

   联系人:陈璐佳/吕兆莉

   2、采购人:苏州市立医院

   联系人:虞国平 电 话:0512-62362540

   七、请贵单位领取本次谈判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谈判准备,并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谈判。

   八、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uzhou .gov.cn 、苏州卫康招标网 Http://www.szweikang.com、《苏州城市商报》上发布 ,敬请留意。

   九、苏州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68268528。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2年7月23日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谈判采购文件

   受苏州市立医院的委托,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下列设备及其安装、调试等服务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采购编号:SZWK2012-T-027-2 号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三、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经皮血气分析仪1 套

   四、采购设备要求:

   1、具有可测量经皮氧分压(tcpO2) 、经皮二氧化碳分压(tcpCO2)和能量灌注趋势(power)功能;

   2、工作原理为电极法;

   3、测量范围:tcpO2:0-800mmHg(0.0-99.9Kpa);

   tcpCO2:0-200mmHg(0.0-26.6Kpa);

   power:0-700mw;

   4、测试温度控制在37.0℃-45℃;

   5、主机内置多种显示方式,包括图表式、曲线式或同时显示;

   6、可自定义特殊事件,并作标记,准确捕捉刺激下的反应;

   7、主机内置气瓶,全自动定标,定标间隔可选;

   8、反应时间:tcpO2≤18秒,tcpCO2≤26秒;

   9、主机内置≥6.5寸彩色触摸液晶屏幕;

   10、数据储存≥48小时,也可外接电脑永久保存;

   11、具有USB接口,可直接连接打印机,打印多种报告格式;

   12、内置可充电电池和视频操作指南。

   13、标准配置,加配700人份的耗材,投标文件中需将常用配件和耗材进行优惠报价。

   注:产品包修期≥3年。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文件组成: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情况表;

   3、供应商谈判代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前来参加谈判的可不提交)

   4、谈判响应函(后附格式)

   5、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产品代理商授权委托书;(生产厂家前来的可不提供)

   7、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8、设备的配置清单和主要配件价格;

   9、详细技术参数和技术参数偏离表;

   10、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后附格式);

   11、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含保修期后维修收费价格和零配件的报价);

   12、设备彩页或宣传样本(响应文件中描述的产品技术参数如与彩页、样本有矛盾之处,以彩页、样本为准);

   13、2011年至今的与本次参与谈判的同品牌型号产品的销售业绩和客户名单;

   1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资料;

   15、与本次谈判有关的其他资料;

   16、其它优惠承诺。

   (二)文件要求:

   1、数量:为一本正本,三本副本,需装订成册;

   2、谈判响应文件每页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公章,以上文件组成中的第1~12条资料必须加盖谈判响应单位公章(限正本);

   3、谈判响应文件以中文为准;

   4、谈判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盖公章,封面应注明谈判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和供应商单位名称等。

   五、 谈判程序:

   1、由采购代理机构对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密封及谈判代表的身份进行审查,未提供身份证原件及保证金收据原件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谈判小组对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和符合性的审查,只有通过审查并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面的谈判及评审程序;

   3、按照签到顺序,由谈判小组与各供应商分别就产品的价格、技术参数、配置、售后服务及商务条款等进行谈判;

   4、各供应商进行第二次报价,并就以上谈判做出承诺及澄清;

   5、如需评审的,由谈判小组根据以下谈判成交原则,按评分标准对各进入评标程序的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承诺进行综合打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为成交供应商;如不需评标的,由谈判小组根据以下谈判成交原则,以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六、 谈判成交原则及评分标准:

   (一)谈判成交原则:在谈判最终报价(以下简称“报价”)不高于采购预算的基础上,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若产品的质量和服务不一致时,由谈判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评审程序的合格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按以下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和评价打分(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得分。将价格得分和谈判小组成员综合评分相加,得分最高的即为本次谈判的成交供应商。

   (二)评分标准:

   1 、价格(最终报价):(价格权值 30 分)

   以进入评审程序、满足谈判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须未超过采购预算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X价格权值X100(价格权值为30%)

   2 、设备品牌与质量(最高得分 45 分 ):

   (1)品牌:品牌知名度比较(5分):由谈判小组酌情在2~5分内评定;

   (2)技术参数符合性: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应符合或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若出现负偏离应酌情扣分,偏离构成未实质性响应的为无效响应;重要指标若有正偏离,可由评委谈判小组酌情加分;(本项基础分为30分,最高得分35分);

   (3)先进生产技术和生产工艺的比较(5分):由谈判小组酌情在2~5分内评定;

   3 、售后服务(最高得分 15 分)

   (1)服务体系的完备性、技术力量比较(3分);

   (2)免费质保期及质保内容比较(3分)

   (3)免费质保期满后维保收费及内容介绍(3分);

   (4)安装计划、维修队伍介绍(3分)

   (5)维修响应时间及完成维修时间承诺(3分):时间最短者、且有保障者得3分,其余相应扣分

   4 、谈判供应商实力综合评价(最高得分 10 分) :

   (1)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及公司、产品信誉度比较(4分)

   (2)参与谈判供应商的类似销售业绩及客户评价比较(2分)

   (3)其他优惠措施(是否提供采购文件要求范围以外,采购人认可的具体的、实在的优惠措施)(4分)

   注:评分标准中评分因素所涉及的证明资料,各供应商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要求提供原件的,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但同时须另提交原件,否则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

   七、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 联系人: 电话;

   乙方: 联系人: 电话:

   根据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编号 号采购文件及中标人的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的标的物的购销事宜,签订本合同书。合同由二部分组成。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适用法律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甲方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

   2、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2.1.1 合同的特殊性条款

   2.1.2 合同的一般性条款

   2.1.3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2.1.4 成交通知书、乙方的谈判响应文件和谈判中的承诺、谈判采购文件

   2.1.5 有关图纸

   2.1.6 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2.2 合同的特殊性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

   3、合同文件使用文字

   3.1 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3.2 合同文件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行业或甲方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特殊性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和规范。

   二、标的物的一般条款

   4、 完整物权

   对于出卖的标的物,乙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乙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

   5、质量保证

   5.1 乙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等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5.2 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

   5.3 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

   6、包装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包装,或者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7、伴随服务

   7.1 乙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7.1.1 标的物的现场安装、启动、调试、监督;

   7.1.2 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须的工具;

   7.1.3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7.1.4 对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

   7.2 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进行支付。

   三、标的物的交付、检验和验收

   8、标的物的交付

   8.1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

   8.2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8.3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9、检验和验收

   9.1 在交货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产地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合格检验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

   9.2 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同时比较乙方出具的检验证明,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

   9.3 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三十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的特殊条款中约定。

   9.4 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技术质量监督局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用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

   四、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0、 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0.1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0.2 如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

   10.3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五、合同价款和支付

   11、合同价款和支付

   11.1 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

   11.2 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并在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货款。

   11.2.1 合格的销售发票;

   11.2.2 甲方盖章签收后的送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

   11.3 甲方应按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

   11.4 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2、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3、甲方违约责任

   13.1 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13.2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3.3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14、 乙方违约责任

   14.1 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14.2 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和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15、不可抗力

   15.1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5.2 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6、索赔

   16.1 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它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6.2 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6.2.1 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16.2.2 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

   16.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

   16.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或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16.4 甲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应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乙方同意的索赔方案应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

   17、履约保证金

   17.1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按招标文件的约定提供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

   17.2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7.3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设备验收合格三个月后7个工作日内由保证收取单位(采购人)全额退回。

   七、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8、合同的解除

   18.1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8.1.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8.1.2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8.2 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9、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八、合同特殊条款

   一、合同内容:

   详见《标的物清单》。

   二、价格与支付:

   1、合同价格按此次谈判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2、付款步骤:

   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待全部货物到达需方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并向需方提供下例单据(A、B)后60个工作日内,由需方向供方按合同总价支付95%的货款,余款5%在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由需方在60个工作日内向供方一次性付清。

   A、甲方、乙方和招标代理机构签章认可的《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B、合格销售发票。

   3、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

   三、质量与验收:

   1、乙方应按照标书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设备;

   2、设备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3、设备的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质保单、品牌标志、包装和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4、验收标准:根据标书要求及有关规定并按国家最新行业标准进行验收通过。

   5、乙方交付验收时应先用书面、电传等方式通告甲方;

   四、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 年;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按照招标文件和乙方在投标书中承诺的服务执行。

   五、交货和安装

   1、交货时间:2012年 月 日,发货前应书面通知甲方;

   2、交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办理运输将标的物送到甲方所在地 。

   六、违约责任:

   按前面合同一般条款执行。

   七、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同时须至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处备案。

   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提交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处和招标代理机构备存。

   八、合同争议

   1、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招标方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1、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

   2、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解释。

   九、谈判综合要求:

   1、供应商所提供产品需明确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技术参数和宣传样本彩页不一致时,以彩页为准。需列出设备配置清单、主要配件价格清单。

   2、本次谈判采购不分采购单元,各供应商须对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并不得出现选择性报价。

   3、本次谈判采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允许一个代理商来参加谈判,如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有二家或二家以上的供应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取报价低的供应商进入谈判程序。

   4、供应商必须承诺谈判采购文件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列出,未列出的视为响应。

   5、交货条件:产品交货时,包装完整无破损,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装箱单 (2)产品质检合格证明 (3)保修单

   (4)使用、维修中文说明书 (5)海关报关单(如是进口产品的话)

   6、设备安装后,需方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供方应向需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当双方对验收标准有争议时,可委托双方一致认可的国家相关权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7、售后服务要求:免费包修期≥3年,质保期自设备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终身维修。供应商需在2小时内响应,12小时解决问题和采购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如在24小时内未排除故障,需提供备用机给采购方使用,直至故障排除。在响应文件中请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8、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对需方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培训,列出培训计划;

   9 、报价要求 :报价包含该设备的主机、附件和安装所需的配件,及其运输、运杂保险、装卸、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金等一切费用。

   (1)以人民币报价;并须按附表格式进行报价;

   (2)本次谈判的最终报价为本项目的总报价。

   10、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4000元整(若未及时缴纳,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收),若未成为成交供应商,该保证金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且在供应商向保证金收取单位开具等额的收款收据后5个工作日内由保证金收取单位全额返回(不计息),若为成交供应商,该保证金在供需双方合同签订生效、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且在供应商向保证金收取单位开具等额的收款收据后5个工作日内由保证金收取单位全额返回(不计息),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从该保证金中扣除供应商按规定应向其交纳而未交纳的服务费和违约金。(保证金以银行转帐、汇票、银行本票方式缴纳,谈判现场拒收现金)

   保证金交纳账户: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8906015480000019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11、成交服务费:若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则在签订合同时按成交金额的0.6%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

   服务费交纳帐户: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帐 号:1102020209000295112

   开 户 银 行:苏州工行道前支行

   12、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免除且乙方承担由于甲方在其本国使用该设备所需的设备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甲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13、谈判说明:

   (1)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需足额交纳谈判保证金,并提供收据原件,否则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提供谈判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为谈判代表的可不提供);

   (4)谈判响应文件密封和签署不符合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二次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不能成交;

   (6)供应商的二次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谈判采购失败。

   14、凡涉及谈判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


   格式1 :

   谈判第一次报价表

   报价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SZWK2012-T-027-2号

   响应单位(盖章):

   谈判响应报价表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

   生产

   厂家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制造厂商全称

 

   交货期

 

   保证金形式

 

   优惠条款

 

   其它

 
   
                   

   投标人签字: 日期

   注:上述报价包含一切由供方承担的费用;

    

   格式2 :

   谈判响应函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我方收到贵公司 号谈判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谈判。并向贵公司承诺:

   1、我方愿意按照谈判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我方的报价包括为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设备、材料、附配件及其吊装就位、保险、劳保、协助对设备安装和调试、售后服务、各种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如果我方的谈判响应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谈判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合同内容所规定的全部工作。

   3、我方同意按谈判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我方的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谈判开始后30天,如果我方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我方的谈判响应文件,我方的谈判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4、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在谈判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也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我方谈判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全部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我方愿承担一切责任。

   5、我方认为贵方有权决定成交者,还认为贵方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供应商成交。

   6、我方同意因运输或或装卸或吊装过程中的不当,造成货物或就位现场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采购方有权要求我方全额赔偿。

   7、我方愿意遵守谈判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8、我方承诺该项响应在谈判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我方同意被确定成交后若不履行我方谈判响应文件的内容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我方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9、我方同意我方若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义务等行为,采购方有权取消我方的成交资格。

   10、我方愿意按谈判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人民币 元的谈判保证金;

   11、如果我方被确定成交,我方愿意在签订合同时成交金额的5%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并按国家纪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服务费,逾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最高利率计付利息;

   12、与本次谈判有关的通讯地址:

   单 位: 联 系 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格式3 :

   投标产品技术对照表

   投标人:(公章) 采购编号: 号

   标段号: 项目名称:

  

   序号

   参数名称

   招标技术要求

   投标设备技术指标

   选择项(选符合、正偏离或负偏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格式 4 :

   设备配置清单表

   投标人:(公章) 采购编号: 号

   标段号: 项目名称:

  

   序号

   配置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备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格式 5 :

   主要配件价格清单表

   投标人:(公章) 采购编号: 号

   标段号: 项目名称:

  

   序号

   配件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单位

   单价(元)

   备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格式6 :

   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采购编号:

   日 期: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我公司愿参加本次 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我公司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谈判资格的文件,证明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格式7 :

   法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编号:

   日 期: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X X X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特授权 X X X 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谈判,参与、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自谈判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职务:

   联系电话: 投标人公章:

   注:此《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不得更改。


   格式8 :

   供应商情况表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企业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

 

   资产总计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股东权益

   万元

   销售收入

   2010年 万元

   实现利润

   2010年 万元

   

   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

   其中:

   自有面积 平方米

   承租面积 平方米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单位优势及特长

 

   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

   (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和结果)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

   (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