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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立医院改革正式启动 实行管办分离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6/21/2012 16:17:19   来源:大众医药网

深圳公立医院改革正式启动 实行管办分离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为全国公立医院改革探路

    改革后的公立医院管理架构

  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负责举办公立医院,而是负责全行业管理,对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组织公共卫生服务等。

  公立医院管理理事会:公立医院的决策和监督机构。负责审议公立医院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方案、改革发展计划、基本管理制度、年度预算计划、运营管理目标、绩效评估结果、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人选和领导班子成员任职资格等重大事项。

  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理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代表市政府统一履行公立医院举办者和出资人职责,监管公立医院人、财、物等运行。

  公立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在有关政策、标准范围内,赋予医院领导班子在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工资薪酬以及内部资源调配等方面的自主权,强化医院运营管理自主权和社会责任。

  昨天下午,《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经市委常委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今年9月前,我市将成立公立医院管理理事会和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先将市属公立医院(目前共11家)纳入统一管理;在条件成熟时,再逐步将全市其他公立医院纳入统一管理,以优化公立医院布局结构,推进公共卫生资源的一体化配置,提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均等化水平。深圳的公立医院改革开始步入深水区,触及上层的制度设计。

    实行管办分离政事分开

  据介绍,在现行体制下,卫生行政部门既负责医疗卫生全行业管理,又直接举办公立医院,公立医院实行的传统事业单位的管理模式,存在种种弊端:一是管办不分,难以维护公平竞争的医疗市场环境。卫生行政部门既办医院,又管行业,既然是公立医院的“老子”,难免就会护着“儿子”,偏袒公立医院,弱化监管职能,不利于营造促进民营医院发展的公平市场环境。二是政事不分,难以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在实际管理中,容易导致行政管理职能与出资人职能之间错位、越位甚至缺位,如以行政手段干预医院内部运行事务,制约医院自主运营管理权等。三是各自为政,难以提高政府办医和监管效能。目前政府办医和监管职能分散在卫生、医保、药监、人事、发改、财政等多个部门,缺乏行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难于做到步调一致,容易导致政策脱节甚至“打架”。由于多头管理、权责不清,也难以落实管理责任。

  针对目前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我市在充分借鉴国内外有益经验基础上,结合深圳实际,提出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在理事会架构下按法定机构模式组建市医管中心,落实公立医院运营管理自主权。

  政事如何分开?实际上就是处理好政府与医院的关系,进一步转变政府部门职能,不再管微观事务,而是实行宏观管理,按照职责制定政策规划、规范标准,确定公立医院所需资源的总规模;进一步明确医院的自主运行管理权,将医院不应该有的规模扩张、医院领导班子薪酬管理等权限回收,将医院管人、管财、管业务的运营自主权真正交给医院,进一步完善院长负责制。

  管办如何分离?实际上就是理清楚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与政府举办公立医院事权相关的各个部门将举办医院的职责交给理事会和医管中心。改革打破了政府相关部门各自对公立医院实施分散管理的老体制,对公立医院实行统筹管理,提高政府对公立医院管理决策的效率和科学性。

  改革后,卫生行政部门转变职能后将加强对医疗卫生行业的宏观管理、行业监督、业务指导。也就是说,卫生行政部门与公立医院之间将不再是“老子”和“儿子”的关系,“老子”不会再偏袒“儿子”,而是通过制订行业政策,严格监管,为公立和民营、市级和区级创造公平的行业环境。通过改革充分调动各种办医主体的积极性,增加社会医疗资源供给,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组公立医院管理理事会

  我市将组建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理事会,作为决策和监督机构,履行市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重大决策职能。

  理事长由市政府分管卫生工作的领导担任。理事会由市有关部门代表、市医管中心主要负责人、专业人士和社会知名人士代表组成。市有关部门的代表包括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委、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审计局、市法制办等单位负责人;专业人士包括医学、会计、法律等专业人士,分别由卫生、财政、法制办等单位推荐;社会知名人士包括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由理事长推荐。

  理事均为兼职,不授薪,由市政府审核任命。无正当理由连续缺席理事会会议三次以上终止任职。由专业人士和社会知名人士代表担任的理事每届任期5年,连续任期不得超过两届。

  理事会会议每年召开至少4次,实行集体协商制和票决制相结合的议事规则。理事个人或其直系亲属与会议讨论议题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时,实行回避制度。

  为“做实”理事会,改革方案强化了理事会有关公立医院重大决策职责:

  一是人事管理权,主要是提出市医管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人选,审议所属公立医院的主要负责人人选和领导班子成员任职资格。

  二是公立医院资源统筹配置权,主要是审议所属公立医院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方案、改革发展计划、年度预算计划等重大事项。

  三是基本管理制度决定权,主要是审议市医管中心及所属公立医院有关人事管理、薪酬分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绩效考核等基本管理制度。

  四是监督管理权,主要是审议公立医院运营管理目标和绩效评估结果、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以及其他重大问题报告。

  成立理事会后,医院管理会有什么变化?“理事会将成为政府对公立医院实现科学监管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创新平台。举个例说,过去,公立医院院长有一个‘跑腿’的重要任务,要跑各部门,要人财物,关系好,多要点,不会跑的,可能会吃亏。成立理事会后,各部门一起坐下来,站在全市卫生事业发展的整体高度,“一盘棋”考虑各医院的投入,来进行资源的合理配置。比如说,将来大型设备可能就不会各个医院都买了,就会按医院联网组团来整合。理事会也会根据按不同区域的医疗资源现状,进行资源分配,资源少的地方,多投入些,多的地方,就会少投入些,让各个组团的市民都能享受到均衡的医疗服务。”市卫人委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设立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

  我市将设立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简称市医管中心)。这是一个市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为理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人员编制规模控制在20名左右。它是政府办医的责任主体,代表政府统一履行公立医院举办者和出资人职责。

  市医管中心对公立医院实施一体化和专业化的管理。为避免市医管中心成为“第二卫生局长”和“大院长”,出现“两个婆婆打架”和多头管理现象,我市制订了《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暂行办法》,对市医管中心职责任务、机构设置、运行监督机制等予以明确,清晰界定了市医管中心与理事会、卫生行政部门、所属公立医院之间的事权划分。

  市医管中心主要职能限定在监管公立医院人、财、物等方面,不干预公立医院内部的具体运营管理事务。市医管中心代表理事会与所属医院签订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运营管理目标、绩效指标、服务标准等,推行规范合约管理;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将综合目标考核结果与医院领导班子的绩效工资、奖惩和聘任挂钩;同时还向公立医院派出总会计师,促进公立医院以公益性为核心目标健康运作。

  市卫生行政部门是市医管中心的行业主管部门,与医管中心的分工为: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医疗卫生行业政策法规;医管中心依法贯彻执行。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研究拟订全市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市医管中心根据规划统筹公立医院的设置和发展。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共卫生服务计划,建立购买服务机制并指定公立医院承担;市医管中心及所属医院组织落实。发生突发事件或公共卫生事件时,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统筹调度全市医疗卫生资源,组织开展处置工作,市医管中心及所属医院应当服从调度安排。

  卫生部部长陈竺对我市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实行“管办分离”的方案高度评价,认为这是目前在国内大城市中最为先进的方案。

    【改革目标】

  探索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促进公立医院健康发展,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和良性竞争机制,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来源: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