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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县中医医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采购项目(二次)预审公告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6/14/2012 09:08:47

     

  预审公告标题:

  新津县中医医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采购项目(二次) 预审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新津县中医医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

  XJZFCGJT-2012-16

  公告发布时间:

  2012年6月13日16时27分

  行政区划:

  成都市-新津县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 购 人:

  采购包个数:

  1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号:

  更正公告:

  无

  采购内容:

   低温等离子灭菌器

  数量:一台

  (具体技术参数见项目预审公告附件下载)

  申请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产品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若为厂家的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8、所投标设备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供应商家数计算:

  1、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

  2、关系投标人限制。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应当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以取得授权的不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的,最多只能有2家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超过2家参加投标的,以价格最低的2家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产品应为其他品牌产品,且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所投品牌产品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1家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1家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最多只能有2家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超过2家参加投标的,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2家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

  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也不能作为有效投标人。

  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公示截至时间:

  2012年6月18日17时0分

  联系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津县中医医院

  地 址:新津县五津镇五津东路201号

  联 系 人:岑女士

  联系电话:82556955

  采购代理机构: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新津县迎宾大道234号政务中心A区五楼

  邮 编:611430

  联 系 人:曾 玲 王 珂

  联系电话:028-82520017

  传 真:028-82518203

  其它内容:

   1.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现就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技术需求(详见附件)广泛征求各供应商的意见。 如您认为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技术需求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内容,并进行说明。

  2.供应商对此谈判公告发布的项目内容有异议的,可以自本预审公告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意见。

  备 注:

  附 件:

   新津县中医医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采购项目(二次) 技术参数及要求.doc

  采购公告:

  暂无